1.张店区市民咨询:其孩子目前在临淄区就读小学五年级,其在张店区购的房年底交房,已有购房合同,咨询能否参加本年度秋季初中划片入学。
市教育局回复:张店区公办学校划片入学均以交房入住的住宅性质房产地址为准。尚未交房入住的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不作为划片入学的依据,该政策保持了长期延续性。诉求人表示理解。
2.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唐山镇唐五村淄博顺鸣制造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咨询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企业不予给付如何处理。
市卫健委回复:经调查,诉求人系独生子女父母,2022年2月从唐山镇唐五村的淄博顺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正式办理退休。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20〕102号)第二条:“正常运转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企业依法落实,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诉求人退休后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应该由淄博顺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其发放。桓台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与企业进行了沟通,因淄博市202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待标准出台后予以兑现。诉求人表示满意。
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21年7月3日在华光路与西六路路口西南侧贝乐英语培训机构(淄博美乐佳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支付9600元报名学龄前英语培训,包年108课时,一直未开课,后该培训学校申请破产无法继续培训,要求协调退费。
4.沂源县市民反映:张家坡镇河东村卫生室已建设完毕,但无医生与药品,村民看病不便,要求完善医务人员与药品。
市卫健委回复:2020年在张家坡镇河东村建立中心村卫生室,由原河东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贾某梅承担诊疗服务。河东村中心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104㎡,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分开”,做到分区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配备了满足附近村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药品。河东村中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贾某梅,持有乡村医生职业证书,目前正常开诊。乡村医生回家吃饭或外出就诊时在村卫生室门口悬挂联系方式(卫生室与贾某梅居所相距100米左右),保证随叫随到,不存在无故空岗情况。经与诉求人联系,其长期在沂源县城居住,回老家路过村卫生室时发现村卫生室上锁,因此反映此情况。县卫生健康局与张家坡卫生院据实向诉求人作出解释。诉求人表示满意。
5.博山区市民反映:其父亲赵某恕是池上镇退休教师,2019年4月去世,去世后应发放18个月工资丧葬补贴,现仅发放一半,剩余部分至今未发放,要求协调尽快发放剩余丧葬补贴。
市教育局回复:2020年3月,博山区对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进行调整,并经博山区人社局核准,需为赵某恕老师补发的抚恤金18620元。现博山区和池上镇正协调解决支付事项。
市住建局回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公厕建设工作,2017-2021年,全市累计投资2.3亿元新建公厕310座,改建公厕480座。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市各类公厕数量达到约1496座。通过近几年的公厕建设工作,各区县具备建设条件的选址已基本完成公厕建设,但人口密集的繁华街道、老城区很多路段等区域公厕数量与市民需求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受到难以找到建设用地、区县财政投入不足等因素制约,公厕建设选址难、落地难。为解决上述问题,市城管部门也研究出台有关政策,鼓励沿路沿街企事业单位、商场、饭店、医院的内部公厕对外开放,方便群众。市住建部门也将结合重点工程建设,配套建设公厕,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诉求人表示满意。
7.桓台县市民咨询:桓台县马桥镇退休的老村医(有乡医证件)能否备案后开诊所。
8.沂源县市民反映:沂源县历山街道人民路小学项目由教体局牵头推进,推进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征地文件,手续不全,动用非法暴力手段逼迫拆迁,要求查处并参照国有土地补偿执行;强拆问题沂源县纪委与县公安局相互推诿,要求查处。
关于参照国有土地补偿问题,诉求人反映的房屋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0号)规定,除承包地内看护用房及临时建筑外,其他房屋由经依法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淄博市工程建设平方米造价估价表,结合新旧程度,评估确定补偿标准,目前无政策文件规定村集体土地征收参照国有土地补偿执行,故无法满足诉求人提出的要求。
关于沂源县公安局与纪委相互推诿问题,2021年10月12日,民警到现场了解到:桑某母亲朱某向出警人员反映拆迁工作人员砸其家大门,在场拆迁工作人员称其主要是因为想与朱某沟通拆迁工作,因敲门不开才用力敲门。后其又于2021年10月13日拨打110称其地下室车库门被破坏,公安机关作为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经记录材料并进行现场勘察,发现其车库门没有明显损坏,因现场无监控,暂无法确定嫌疑人,案件正在调查中。经了解,诉求人所反映的问题不在纪委的管辖范围,故纪委不予受理,故不存在公安局与纪委相互推诿的问题。
9.张店区市民反映:张店区核酸检测结果上传不及时,场所码核酸结果更新慢,导致居民出行时无法乘坐公交车,要求及时上传核酸检测结果。
1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购买小套村村内小产权房屋,咨询小产权房屋能否就近划片上学;要求核实孩子能否就近入学齐德学校。
市教育局回复:若父母和孩子户籍都在张店,并有购买小套村房屋的手续资料,可以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入学齐德学校。诉求人表示满意。
11.张店区市民反映:人民路淄博市体育中心综合馆北侧的室外篮球场地的路灯不亮,要求尽快维修。
市体育局回复:市体育中心会同市公共资源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部分路灯由于配电柜时控器烧坏导致不亮,目前配电柜已经安装完成并恢复路灯供电。诉求人表示满意。
1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为金鑫园北区居民,该小区前期初中划片张店九中,但该小区距离九中较远,距离张店区实验中学较近,咨询2022年是否可以划片到张店区实验中学。
13.高新区市民反映:其为闻韶华昊办公用品商行负责人,2014年左右其公司承包高阳中学印刷业务,但该校至今拖欠其19万余元的款项,要求协调尽快支付。
市教育局回复:高阳中学2017年8月前欠临淄区闻韶华昊办公用品商行资料印刷费369675.90元,2020年前支付84100元。2021年8月临淄区闻韶华昊办公用品商行向临淄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归还欠款及利息,法院判决高阳中学限期归还欠款及利息。后经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调解,高阳中学于2021年12月支付130000元,尾款190443元自2022年起每年支付5万元,至2025年付清。5月31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7月底前归还2万元,年底前再归还3万元,到2025年还清所有欠款。
14.张店区市民咨询:其为大化纤生活区居民,要求核实该小区孩子初中能否划片至科技苑中学。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省、市《关于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潘庄高级中学还应退还资料费,已于6月1日退还。校服已经发给学生本人,费用无法退还。
1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多次到五里桥社区卫生服务站买中药,每次购买14副中药,第三次买的中药和前边的药味不一样,后因药物问题让卫生服务站提供了药单,但提供的药单内有两例药物未写明,到淄博市药检所中药科进行检测不给检测,服用中药后导致其胃部不适,使得做了大量胃部检查,要求解决服用中药导致胃部不适情况。
市卫健委回复:经调查,李先生于2019年淄博市五里桥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胃病,并购买了中药,自述第三次购买的药物与之前购买的不一致。李先生后来胃部不适,认为是第三次购买的药物导致的,要求淄博市五里桥社区卫生服务站赔偿1万元。2022年6月2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与李先生沟通,表示可协调五里桥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李先生当面协商解决,李先生未答应。已告知李先生可以通过医调委、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
18.张店区市民反映:2000年8月其给孩子在华光路彩世界爱乐乐享托管机构缴费22500元一年的托管费,托管期间孩子一直生病,一共托管7个半月,剩余的托管费一直不给退,要求协调退还剩余托管费。
市卫健委回复:6月1日市卫生健康委、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张店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人员到淄博乐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调查,淄博乐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已与诉求人协商并签定退费协议。诉求人表示满意。
19.经济开发区市民反映:2020年9月2日咨询白家村沿街房龙猫美术培训结构价格和课时时告知美术2400元/年,共48个课时,书法2200元/年,共40个课时,且报两门享受95折,折后给孩子实际交纳2280元美术费和2090元书法费,书法上课27个课时,美术上课25个课时,2021年搬家后孩子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申请退费,商家告知美术退费需按照80元/课结算,只给退280元,要求按照原课时费退还剩余的课时费用。
市教育局回复:经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调解,龙猫美术培训机构于5月31日完成对诉求人的退费。
20.张店区市民反映:齐林花园小区初中入学划片张店九中,因距离张店区实验中学较近,要求协调划片张店区实验中学。
21.周村区市民反映:其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校区教师,前期向周村区教育局申请人才公寓,告知不符合条件,咨询是否可以申请市级人才公寓;其为新城悦隽江山小区9号楼2单元101室业主,因污水主管道堵塞,导致其全屋浸泡,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脱,要求协调解决房屋被浸泡问题。
周村区回复:经调查核实,该房屋已通过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针对诉求人所诉主管道堵塞问题,已维修完毕。前期因其楼上及对门楼上家中渗漏导致其房屋浸泡,其楼上两户的问题均已维修完毕,剩余的即为王女士提出的房屋浸泡问题,经多次沟通,业主提出更换渗水的混凝土现浇楼板,但此维修方案会影响楼体的结构安全,无法实现,导致一直没有维修。根据《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四条处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一般程序(二)3、经协调,各方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诉求人可以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22.博山区市民反映:其为南崮山南村村民,妻子赵某玲脑梗医疗费花费5万元,报销后个人支付3.1万元,已购买齐惠保,申请报销时告知可报销1.1万元,后又告知无法报销,要求协调尽快报销。
23.张店区市民反映:紫馨园小区初中划片张店九中,因距离张店区实验中学较近,要求协调划片就近张店区实验中学入学。
24.淄川区市民反映:其孩子在育才中学上学,一次性预交4年学费,现看到有文件称育才中学要民办转公办,咨询此消息是否属实;要求核实转为公办学校后是否享受9年义务教育,免收学费及如何退费。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我市正在有序推进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规范治理工作,其中包括“公参民”学校的规范治理,按照政策,“公参民”学校的规范治理方向包括转为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和停止办学三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规范整治的具体政策尚未确定,待有关政策安排确定后,教育行政部门将适时公布。
25.张店区市民咨询:其在张店工作,购买南西四路85号院住房,孩子户籍在聊城,即将上初中,咨询孩子如何划片入学。
市教育局回复:诉求人如按房产划片入学,需要将一名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迁到张店。如不迁户口,可按照张店区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张店区公办初中上学。
2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家属患有强制性脊椎炎,花费较高,家庭负担重,建议将强制性脊椎炎纳入慢性病享受医保报销。
27.张店区市民咨询:其是火车站南广场拆迁户,目前在外租房居住,孩子马上入学一年级,咨询如何划片入学。
市教育局回复:经了解,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户籍的住户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租房居住的,如所租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按照租房地址划片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则进行调剂安排。
28.张店区市民反映:体育中心内两条道路车速较快,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安装限速标志。
市体育局回复:由于中心园区内有学生训练队、青少年体育培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群体,部分内部道路设置了限速带,但没有限速标识。特别是到齐悦小学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入中心后速度过快,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市体育中心已安排制作限速标识,制作完成后,立即进行安装。
29.张店区市民反映:新元学校和育才中学已经发布民办转公办的公示,要求核实学校老师的归属及性质。
30.张店区市民反映:万象汇四楼沃尔德英语培训机构3月1日停课,未发布公告,要求核查具体情况并协调退费。
31.张店区市民反映:2月24日其陪孩子前往联通路四季青医院丰苑社区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第二针手足口疫苗,孩子接种疫苗后留观时出现浑身抽搐、眼睛上翻等症状,留观室无任何医务人员,其抱着孩子向该门诊一楼工作人员求助,工作人员让到门诊二楼救治,但二楼无医生救治,无奈其拨打120将孩子送其他医院治疗。认为该社区门诊在其孩子出现不良反应后,始终未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工作人员态度冷漠,要求核实接种流程是否合规;四季青医院告知鉴定结果出来后协调赔偿事宜,其与医院协商时,医院告知鉴定结果出具后与医院无关,仅能赔偿一针疫苗接种费,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医院继续与其协商赔偿事宜。
(二)接种疫苗信息。赵某渲接种的EV71型灭活疫苗,批号为202006035,生产日期2020年6月23日,有效期至2023年6月22日,生产企业为武汉生物,经电脑扫描追溯码,追溯码为818932050267134552210,确认无误。
(三)调查诊断情况。张店区疾控中心于4月27日14:00组织了五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对该病例进行了讨论,结合门诊监控视频,作出调查诊断。
4月29日,张店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出具《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淄张预诊〔2022〕2号)认为:1.基本排除热性惊厥、电解质紊乱、脑炎、胃肠炎后良性惊厥;2.无其他阳性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3.症状未经特殊处理自行缓解;4.考虑接种疼痛、恐惧刺激及哭闹导致屏气发作。最终结论为赵某渲接种EV71型灭活疫苗后出现的抽搐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4月30日,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将《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淄张预诊〔2022〕2号)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争议告知》通过快递邮寄给田女士书(物流显示5月1日签收),告知其调查诊断结果,以及如对该结论有异议时,可在收到该调查诊断书后60日内向淄博市医学会提起鉴定。
32.张店区市民反映:淄博市体育中心乱停车问题严重,要求治理乱停车问题。
市体育局回复:体育中心内部道路由负责现场管理的润嘉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管控,许多车主为图方便,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未经施划车位的路两边,且车辆停放方向无序,因没有制约措施,致使车辆乱停放现象较多,存在安全隐患。市体育中心与市公共资源管理服务公司,已责成物业公司加派安保人员增加巡逻次数,对乱停车现象及时制止,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在中心区域内应画尽画停车位,增加停车位数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
33.张店区市民反映:2022年2月16日其母亲在市第七人民骨科医院进行膝关节置换手术,手术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左进刚穿着医生白大褂进入诊疗室强行售卖保险,且告知如不购买医生不给进行手术,要求查处该行为。
34.高新区市民反映:四宝山花山西路自尚南路至联通路路段300米修建三年未通车,导致大量车辆从春风路南段通行,该处幼儿园、学校密集,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华山西路尽快通车。
高新区回复:经核实,花山西路前期受土地指标和拆迁等问题影响,实际正式开工较晚。在施工过程中发现7万立方矿泥和生活垃圾,又重新组织地勘、专家评审并重新设计,一定程度影响工期;同时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新冠疫情、冬奥会等重大活动影响,导致工期延后。为解决施工问题,高新区城投公司组织调配力量加快施工进度。目前,花山西路(尚南路至联通路)段已实现通车。诉求人表示满意。
37.桓台县市民反映:1984年5月份其入职果里镇西果里小学,1995年2月至1996年8月在果里中学任教,1986年民办教师停止招聘,其一直没有编制,部分1985年任教老师均有编制,要求核实其无编制具体原因;1996年其被辞退,任教12年,2001年至2008年其一直在姜坊小学和田埠小学代课,求助核实在职期间是否可以视为社保缴费。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国家有关民办教师的政策规定,1985年9月底前在编在岗的并持有原省教委统一印制的《民办教师任教证书》的才能认定为民办教师,并纳入民办教师管理。经调查,王女士没有取得原省教委颁发的《民办教师任教证书》,不能认定为民办教师。经咨询人社部门,只有国家正式在编在岗职工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其不是在编在岗正式职工,无法视同缴费年限。
3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金晶大道119号张店区鲁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退休职工,2014年退休至今未发放独生子女费,要求企业兑现独生子女养老补助费。
3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齐悦花园小区住户,孩子户口在沣水镇,咨询可否根据房子划片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