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交纳。
一、线上缴费流程
2、选择缴费项目:在账户内,选择需要缴纳的社保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确认缴费金额:根据选择的缴费项目,系统会计算出应缴纳的金额,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确认无误后进行支付。
二、线下缴费流程
1、前往社保窗口: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前往重庆市社会保障局或指定的社保窗口进行缴费。
3、确认缴费金额:社保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计算出应缴纳的金额,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确认无误后进行支付。
4、支付:选择线下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卡等,完成支付后,工作人员会提供缴费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因此在进行缴费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综上所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度重庆市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全国进行了统一。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相比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40%的,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0%核定;超过上年度社平工资600%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0%核定,此次调整后,月缴费基数上限大大下降。
如果按照重庆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而同样基数的今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508元、下限为1701元。
二、灵活就业参保基数下限2552元
此次对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有调整。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衍生问题:
2022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调整?1、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
2、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3、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二、个人参保重庆城镇基本职工养老保险
1、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2、上一年度月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从1月起由区社保险局统一调整为60%。
三、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1月1日起执行。
四、从即日起,区社会保险局开始受理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业务。
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一、职工平均工资
1、重庆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
2、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
3、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
4、重庆市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1、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7、补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4686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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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灵活就业参保基数下限2552元。对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