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平台举报量进一步增大,但成功率仍较低
应急车辆违法被举报占首位
新政推出后,广大市民热情高涨,通过手机向违法行为宣战。根据大数据举报行为分析,群众抓拍应急车道违法占首位。期间接收到的34519宗举报中,经调查核实录入2963宗。其中,占用应急车道939宗,进入导向车道变道或不按规定方向行驶815宗,占比较大。
市民举报占用导流线396宗,压实线467宗,占用公交车道124宗,占用路肩行驶的82宗,占用对向车道44宗,压黄实线32宗,逆向行驶19宗,抛洒物品17宗,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2宗,违规掉头8宗,有碍安全驾驶行为6宗,占用非机动车道2宗,占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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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至5月15日接收到举报34519宗,属于有奖举报的有17673宗,占举报量的51.2%;成功录入2963宗,属于有奖举报的有1082宗,占成功举报量的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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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举报范围说明
一、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定量奖励,市民每月举报交通违法数量达到20宗,可予以奖励100元,同一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一)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包括:
2、在公交车站违停,影响公交车进出站的。
(二)公交车违法行为,包括:
1、公交车不在站台宽度对应划定的黄虚线停车区域停车上下客的;
2、公交车不按次序排队进站,斜插、爬头上下客影响相邻车道车辆行驶的。
(三)“不排队、乱变线”违法行为,包括:
1、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方向行驶的;
2、压实线行驶的(包括白色实线、黄色实线等);
3、遇到前方拥堵车辆排队等候时变更车道或占用其他车道行驶、插队、爬头的;
4、占用对向车道超车、爬头的;
5、压导流线行驶的;
6、不按规定掉头的;
7、一次性变更2条及2条以上车道的;
8、变更车道、转弯时不打转向灯的;
9、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的;
10、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四)其他常见违法行为,包括:
1、高速公路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2、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二、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有奖
1、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200元。
2、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1000元。
3、举报拼装、出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给予奖励5000元。
4、举报故意变造、遮挡、污损车辆号牌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5、举报非法改装、加装车灯及其它非法装置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6、举报长期违法停放的“僵尸车”(3个及3个以上检验周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7、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成功查获肇事者的:财产损失案件奖励1000元,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一至二人死亡的案件最高奖励人民币10000元;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