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情侣,两人明明做了婚检才结的婚,结果孩子都生了,有一天男方突然发现老婆一直隐瞒自己是艾滋病患者。
第一个问题,婚检机构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第二个问题,妻子隐瞒病情是否违法呢?
初为人夫和初为人父的小王有天在家里发现一份妻子的病历,他赫然发现自己的老婆是个艾滋病患者,震惊之余他想到了明明两个人是做了婚检才结婚的。怎么会这样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唯一的可能就是老婆在外面偷人,还惹上了这种不干不净的病。总觉得老婆不守妇道,以至于两人日后的生活都在争吵和冷战中度过,不得已,老婆坦白了,说这病婚前就有了,怕坦白了以后连婚都结不成,所以才选择了隐瞒。
小王勃然大怒,这么重要的病情都没有告知,这婚检到底有什么用?于是他一纸诉状起诉婚检机构,同时申请跟妻子离婚,但最后的结果可能会让你的大吃一惊。
婚检是否对男方构成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婚检机构无需承担责任。
原因是出于对艾滋病人隐私的保护。法律规定的:此次案件婚检机构是与女方构成服务关系,在检查的过程中,查出病人患有艾滋病,也只能是直接告诉病人本人,不能告诉病人以外的第三人,至于病人是否告诉自己的配偶,则是病人自己的选择,婚检机构不会干涉,也无权干涉。若婚检机构未检察出女方艾滋病,也是构成对女方的侵权责任。和男方及其他人无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上面艾滋病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在医学上面也只是建议暂缓结婚,是否结婚由男女双方基于感情和信任自行决定的。
婚检机构不用负责,隐瞒重大病情的妻子又是否要负责任呢?
这是肯定的。首先是民法典中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判定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另外,如果因为妻子隐瞒病情,给自己带来经济上的损害,可以追究女方的民事责任,如果给男方的身体健康带来了重大的侵害,还可以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