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72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393号)文件精神,经省推荐评选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全国艾滋病防治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拟推荐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等4个单位和江西省卫生厅朱世鸣等10人为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江西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0791-86385921
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0791-86266292
江西省卫生厅人事处:0791-86213009
附件:
1、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2、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厅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1:
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一、先进集体简要事迹(4个)
1、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
该所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全所工作人员针对艾滋病性病流行状况和危险因素开拓创新,提出周密的控制策略和干预措施,使得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2005年获省卫生厅党员示范岗,2010年通过省卫生厅验收成为全省疾控系统及艾滋病防治专业领域首个医学领先学科,2011年获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工作示范区质量奖和性病防治工作质量奖。2010年被省妇联授予江西省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被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2、景德镇市珠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2004年成立珠山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以来,珠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推行“部门合作、锤炼队伍、平台服务”的艾滋病管理模式,使珠山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纵深发展。特别是2005年7月启动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后,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基本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艾滋病患者的好评。中心先后获得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疾控工作先进单位”、“和谐平安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称号。
3、萍乡市湘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2004年启动全国第二批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以来,湘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探索切合实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模式。在低档暗娼干预方面开具了“新处方”,创建出便捷寻找目标场、有效接近和干预目标人群的“3-5-7-1”外展干预新模式;率先在全省启动清洁针具交换项目,并创立滚雪球式发展同伴教育员的工作方法;支持艾滋病患者开展互助活动,提高了艾滋病患者随访管理效能。中心还涌现出了身患绝症却坚守防艾第一线、弥留之际仍鼓励艾滋病患者与病魔抗争的文化年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精、职业素养高的疾控防艾卫士。2005年以来,该中心先后接待60多批次省内外兄弟单位参观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
4、安福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卫生分会
八年来,该协会在艾滋病防治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开展义诊咨询,组织大型签名活动,举办文艺晚会、小型节目演出和有奖知识问答以及健身操比赛,播放影视剧,设立宣传栏,刷写墙体宣传标语,张贴喷绘宣传版画,向全县中小学生发放艾滋病防治年历卡,深入全县各乡村、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讲活动,深入娱乐场所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和安全套,自创艾滋病防治小品、相声剧本3个并经编排搬上舞台,等等。此外,老科协彭焜同志先后发表了《踏遍青山人未老》等3篇艾滋病防治论文,并获得全国特别论文奖等殊荣。
二、先进个人简要事迹(10人)
1、江西省卫生厅疾控处卫生监察员朱世鸣
2、江西省胸科医院内二科副主任邓爱花
该同志于2004年9月开始从事艾滋病临床治疗工作,2006年1月同时负责全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品管理工作。八年来,在她的带领和影响下,全科医务人员从谈“艾”色变转变为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乐于为艾滋病防治工作默默奉献的医务人员队伍;并确保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管理有序,既保障了药品供应,又避免了药品浪费。2009年她参与并完成了“十一五”国家重大传染病专项“艾滋病合并结核病治疗策略研究”的多中心科研项目,2012年继续参与“十二五”国家重大传染病专项的临床科研工作。
3、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科科长徐丹
他积极投身于艾滋病防治工作事业,作为一名省级艾滋病防治专家,15年来带领科室同志一道开创了南昌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新局面;他爱岗敬业,面对艾滋病患者,尊重他们的人格,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维护他们的权益,用自己热情、真诚、细心的服务赢得了许多感染者和病人的拥护;他敢于创新,两项艾滋病防治科研成果分获2006年度、2011年度南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引进艾滋病防治新技术2项并通过江西省医药卫生新技术引进项目验收,现承担江西省卫生厅重大科技项目1项,卫生厅科技计划1项。
4、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科科长黄文军
该同志自2003年开始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以来,认真履行职责,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坚持在一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她利用网络以男男同性恋身份作为切入点,取得了目标人群的信任和支持,潜移默化地改变和提高他们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打开了工作局面;她长期关心、爱护和尊重艾滋病患者,多次组织开展感染者和病人关怀支持活动,与他(她)们同吃同住,深受感染者和病人的爱戴。在她的不懈努力和带领下,九江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该同志历获九江市卫生防疫站“先进工作者”,农工党九江市委“优秀党员”,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进个人”、“优秀科主任”等荣誉称号。
5、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助理刘芳宇
她从2005年开始一直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先后担任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科科长、中心主任助理,新余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预防艾滋病服务队队长、新余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秘书长。多年来她倾情艾滋病防治事业,凭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并致力于艾滋病科研,领军省市共建艾滋病防治学科,为新余市遏制艾滋病传播做出了突出贡献。她先后荣获江西省疾控系统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疾控系统“德技双馨”人物、新余市首届“十佳青年志愿者”、新余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6、贵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邹妍
7、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杨健平
该同志自2007年担任中心主任以来,身体力行,忠诚履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赣州市艾滋病防治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狠抓艾滋病实验室建设,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高标准建成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组织建立了全市56家初筛实验室网络;他注重队伍建设,亲自授课培训基层专业人员1000多人次;他积极推广“100%安全套”活动,深入探讨建筑工人和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干预模式;他富有爱心,善于与艾滋病患者沟通,深受群众好评。该同志先后主持参与完成了多项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研究,其中《艾滋病网络实验室及其在防控中的运用》通过赣州市科技局鉴定。
8、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科科长易剑飞
该同志已连续7年从事艾滋病防制工作。他积极摸索适合宜春市防控艾滋病的工作方法和模式,经过几年的努力,宜春市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逐步从分散、零乱状态走向系统、完整、持续发展态势;他积极协调民政等多部门,开辟了艾滋病患者“低保”绿色通道,并将生活困难者列为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对象;他发表了10篇专业论文,主持、参与了6项课题研究并获奖2项。2011年性艾科被列为宜春市第一批医学领先学科,也是全市疾控系统唯一的一个医学领先学科。
9、上饶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所长吴振声
该同志1983年至今已在皮肤病性病防治战线上耕耘了29年。29年来他时刻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宗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1995年开始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以来,他一方面努力学习钻研艾滋病防治知识,一方面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经常深入到边远山区或艾滋病高危人群中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到艾滋病患者家中为他们精心诊治和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并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医患情谊。该同志关爱艾滋病患者的事迹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被社会、同行们传颂。
10、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科科长樊丽蓉
该同志自2000年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以来,凭着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模式,艾防科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科室。2010年抚州市遭遇特大洪灾,她不顾腹部手术后不到半个月、且在休息日积极投身于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被浸泡物资的抢救中;她关爱每一位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不遗余力为贫困艾滋病患者家庭申请救助,赢得服务对象的信赖和赞誉;她善于探索、总结工作,先后在国家级杂志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该同志2006年被评为江西省疾控系统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工作者,并多次被抚州市卫生局、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附件2:
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防治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任务,在工作中创造了先进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本地区、本系统走在前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认真履行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其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开展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沟通、督导检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开展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关怀救助等防治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应高质量完成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和企业应积极承担艾滋病防治的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参与或资助艾滋病防治工作。
3、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具有先进的服务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当地组织的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效能评比等活动中名列前茅,人民群众普遍满意。
4、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10年或连续5年以上。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关心、爱护、尊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
2、积极履行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其中,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应在政策制定、项目管理、督导检查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在监测和检测、行为干预、治疗与关怀、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应在推动本部门开展防治政策、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等方面成效突出;志愿者应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人群,在咨询检测、宣传教育、行为干预、治疗与关怀等工作方面成果显著。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工作耐心细致、任劳任怨,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