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自原始社会为先民饲养以来,迄今与人类关系最深,这不仅因为马对人类生活、驾车、征战、交通等方面贡献最大,且几千年来,驰骋于欧亚大陆和中华大地,足迹遍世界,为丝绸之路的畅通、南北民族之融合、东亚诸国的文化交流,创建了丰功伟绩。
马服役于人类,用于挽车的时空界线和范畴,在中外考古学上,则是十分明确而清楚的。在国外,美国学者大卫·安东尼(Anthony)指出:“二轮马车(haniot)最早是在4000年前发明于南俄草原”(注:孔令平《马车的起源和进化》,《中国文物报》,1994年6月12日第3版。)。孔令平先生说:“无论四轮马车(waggon)或是二轮马车均是最早被发明于古代中东的城市,最早的根据是在中东曾发现属于公元前2600年的一件艺术品上,刻有实心四轮马车正在运士兵到战场,这种四轮实心马车当然是没有车闸,其出现年代可能早到公元前3200年”(注:孔令平《马车的起源和进化》,《中国文物报》,1994年6月12日第3版。)。
我国古代马之用于挽车,据所见考古资料,时代较早的实物遗存,是公元前13世纪殷代的车马坑和一些地区出土的殷代车马器。前者,20世纪50年代初,在安阳殷墟大司空村发掘的一座车马坑,坑为正方形,其中埋车一辆,马两匹,驭夫一人。随车马的饰品有青铜车辔、轭和马镳、当卢等车马器(注:马德志等《1953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报告》,《考古学报》第9册第62页。)。后者,在北方系青铜器文化区域内的山西保德林遮峪出土了一些青铜车马器(注:吴振禄《保德县新发现的殷代青铜器》,《文物》1972年第4期。)。从实物资料看,中国古代马之用于挽车,是晚于上述中东地区的。然而从武丁时的甲骨文和有关历史文献记载所反映的情形看,殷代马之用于挽车,其时代还要早些。例如丁山引甲骨文:“甲午,王往逐豸小臣叶车马”(《菁华》)。又引《世本·作篇》:“相土作乘马”和《周书·酒诰》:“肇牵牛车,远服贾。”说:“从殷商民族先利用马力然后始知利用牛力看,他们在成汤灭夏以前的神话时代,大概是游牧为生”(注:丁山《商周史料考证》第42页,龙门联合书局,1960年版。)。可见商人用马挽车,在武丁以前就已经很盛行了。
至于马之用于骑的时空问题,早已引起世界学者们的注意。在国外一些学者认为研究马之用于骑,关键是在于对马约束的嚼子。而目前发现的马嚼子或经嚼子磨擦留下痕迹的考古现象是“前苏联学者在乌克兰草原的斯里第尼·斯托克文化(SrednyStog)发现的一些马骨,特别是在第聂伯河(即德聂伯)西岸,离基辅250公里的德累夫卡(Dereivka)(即上文的德列伏卡)遗址中,还发现了与两条狗、陶器及近似马面颊片的鹿角合葬的一匹牡马(笔者按:颊片即马镳)。该马有7至8岁,生活在公元前4000年。”此马经美籍学者安东尼和布朗的研究,发现有使用嚼子的痕迹,从而认为“很可能早在公元前4000年前的斯里第尼斯托克铜器时代文化中,马即被人类驯服,变成人们的坐骑了”(注:郭晓晖《骑马术与印欧语系的兴起》,《中国文物报》1995年3月12日第3版。)。而“目前已知最早的骑马图像出现在公元前2000年”。
那么嚼子的发现,只能说明对马的驯服,不能表明把马作为挽车或骑乘的先后顺序。而按中国发掘出土的考古资料和考古现象以及文献记载看,是人类先将马用于挽车,尔后才用于骑的。
嚼子
本世纪初,在安阳小屯殷墟遗址中,曾发现一座人马同埋的墓葬,葬一武士和一匹马。这一人马同埋的现象,石璋如先生据此认为:它“似乎是供骑射”的(注:石璋如《小屯(河南安阳殷墟遗址之一)》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丙编·殷墟墓葬之二:中组墓葬,1972年台北版。)。换句话说是中国古代马之为骑的一个现象或证据。为此,我国著名的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先生,根据甲骨卜辞中的“叀马乎(呼),(禽)”,释其意,这是说;“唯命骑射,可以擒获。”从而认为骑或单骑在殷代“业已盛行”(注:于省吾《殷代的交通和驿传制度》,《东北人民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55年第2期。)。其说是颇有道理的。然说骑在殷代“已盛行”,还缺乏更多的证据,倒不如说是“骑马之渐”似为合适。《诗·大雅·绵》云周先人“古公亶父,来朝走马”,顾炎武注解为“骑马之渐”。说明周先公先王,在商代末年已经以马为骑作为交通工具了。
现在我们再来说,在殷商时中国北方以马为部族方国名的现实意义。据甲骨卜辞,殷代有以马作为方国名的。陈梦家在其《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引“告曰马方,……河东”(《前》4、46、4)、又“余受马方又”(《前》4、46、1)、再又“贞命多马方射于北”(《甲》)。卜辞的“河东”,今晋南,方国也(注: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283、284页,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此马方显然是其族人善养马故名。而卜辞的第3例,“马方射”,笔者虽不敢断言这就是指马方部族之骑射,但却透视出马方部族有着骑射习俗的可能。这是前人和笔者对中国古代马之为骑的检讨梗概。据我近年来的发现和研究分析,认为古代中国马之用为骑的问题,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马之用于交通或挽车或掠夺征战的骑乘,是随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而兴起和普及。考古学文化提示,在新石器时代末和青铜器时代初,亚洲及其中国北半部的黄河流域,人类社会的经济形态已基本上形成农业社会和畜牧业社会。这两种社会的特点,前者生产趋于深化,人口繁盛,生活定居,社会稳定;而后者,生产落后分散,人口较少,居无常处,与前者形成鲜明的对照。
由于游牧民族的经济较农业民族落后,在“逐水而居”、“弋猎禽为事”的生涯中,造就了勇猛剽悍尚武的作风。因此,“剽掠上国”农业民族的财富“是其俗也”,成了他们的职业。那么在掠夺战争中,要克敌制胜,其速度力量必须超过农业民族。于是在这种社会历史背景下,促成了北方民族为发挥征战和部族的威力而用马为骑。可见马之为骑,如果说是与古代畜牧、猎狩、生产有关,那么,当时的掠夺或战争的影响也加剧了马之由拉车转为骑的趋势,当也不无关系。所以我们说马之为骑,应当是两种生产方式,即农业与畜牧业对立所产生的必然结果。从而在这一历史阶段,特别是在青铜时代的前期,便充分体现了马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作用。而由它所组成的骑兵则是古代战争决胜的兵种。因此,中国古代马之服役于人类,如果夏、殷商是挽车或骑的滥觞,而西周时期则是马之用于骑的真正开始,入春秋后才普遍或大规模作为骑兵的主要动力。马服役的地域界限大致是:挽车主要在中原地区为农业民族文化的华夏族;骑乘主要为长城一线骑马的戎狄族。其说在历史文献记载和考古学文化资料上均可得到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