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讯,北京全景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称,同创蓝天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VR全景摄影作品,侵犯著作权,诉至法院。
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首例VR作品著作权案并当庭宣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62000元及合理开支32500元。
同创蓝天公司则辩称,原告主张的权利存在瑕疵,对于部分作品的权利无法得到有效证明:76幅作品中,仅有43幅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并且,涉案全景作品全部由用户免费注册和发布,公司已在用户协议中对遵守著作权法等规定进行了必要的提示。另外,公司未对涉案作品进行任何编辑、整理和推荐,也未从涉案作品中获得经济利益,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立即对涉案内容进行了强制关闭,因此,应适用“避风港原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还提出,原告索赔数额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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