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资源是历史的见证。每件文物的产生都有其独一无二的历史背景,承载的信息是广博的、厚重的,所以人类要不断地继承、创新和发展;文物又是历史智慧的结晶,它给人以启迪和借鉴,无论从正面或反面给人们的教益是任何其他物品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所以人类要不断地继承、创新和发展。由此可见,文物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既是保存人类文明的见证,又为研究和解读人类历史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文物保护与文物旅游资源开发的关系文物保护是文物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应有的题中之义。旅游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有着传统产业不可比拟的优势,现已成为不可忽略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就太原市来说,文物旅游资源是当地旅游产品中最具品位、最具特色、最具优势的品种之一,市内及市郊文物类型丰富,寺塔、历史名人故居、古代建筑等种类齐全,具体形态地域特征明显,体现了特色旅游的优势所在。但由于文物资源具有独特性、地域性、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的特性,就明确反映出文物保护的必要性及紧迫性。无论文物概念如何拓宽、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多少,文物开发与保护始终是文物旅游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保证文物本体的原来形制和结构不变,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具体地说就是要保持文物或文物组群的平面布局不变,坚持各个单体文物的内外形制和结构不变。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文物本体的形制和结构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弥足珍贵。保护维修的过程中必须小心地、尽可能多地原汁原味地保存它。任何改变或新添加的部分,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文物本体,都不含那些历史信息,因而也就没有相应的那种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对文物本体的损害,对于后来的历代修葺则应具体对待。
文物本体原材料不变。这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尽量少更换原来构件的材料,即维持原来构件的质地、成分、颜色不变;二是在非更换不可的情况下,应采取挖补、填充和化学加固手段尽可能多地保存原构件,更换新件的材料、质地乃至形式、色调都应与原来者相同。
不得不使用现代材料时,应该尽量做到隐而不露和尽量少损及原结构的材料,特别是表面纹饰。对于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如水泥等,要注意三点:一是尽量不用或少用;二是迫不得已使用时,要尽量隐而不露;三是实施操作时尽量避免损伤原构件有纹饰的部分。
坚持运用原来的传统工艺。文物原构件能反映原来制作时的工艺技法,应仔细地加以分辨。竹、木、牙、角、玉、石、陶、泥等不同质地的器物加工方式各有不同,如:陶泥类要弄清是手捏还是轮制、模制以及施工程序;石木瓦匠活路则分官式做法与地方做法的不同、南北地方的不同、师承的不同。因此,进行保护和维修时,尽量在操作程序和施工工艺上与原来的工艺风格流派相一致。
有根据复原的原则。修复过程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应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确凿文献为依据。对尚存的文物本体出现的破损残缺部分的修复,要掌握有根据复原的原则。当不复原即影响文物的稳定和安全、或严重有碍观瞻、或因构件缺损造成险情时,要对缺失部分根据现存构件的形制或同时代、同类型的相同构件加以复原,如:建筑物的柱、梁、枋、额、斗拱部分等,这样更能体现文物古迹的原貌和历史沧桑感。对于已毁坏的纪念性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异地复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
严禁做旧。喜新厌旧和追求圆满结局的传统观念在文物古迹维修方面的表现就是修补齐全和粉饰一新。文物价值在于原构原状,包括其表面的色彩和装饰图案纹样。文物每经过一次维修总会迫不得已地、或多或少地更换修补个别构件而造成局部的损失,对其表面图案纹样重描或覆盖同样是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古建文物维修时最好不要做旧,尤其在表面上的纹饰图案很有保存研究或艺术欣赏价值的情况下。对建筑的修复,我们不必学习西方对文物原构和修复部分新旧分明、强烈对比的做法,可以按照东方文化的传统做法,对文物建筑修复时需要随色做旧,但又要略有区别,使其看起来不刺眼,仔细一看有区别。
保持与文物本体相协调的环境风貌。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文物本体周围保留部分原来的环境风貌,哪怕是小部分也是弥足珍贵的,应该原汁原味地保留,切不可因修整而失真。如:古城传统的轮廓线和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络格局、古街道对景、古塔等古建筑群的视线走廊、文物古迹周围的河湖水面和道路等。二是若文物本体周围的环境风貌已经无存,不协调建筑和构筑物充斥其间,对此应分期逐步恢复与之相协调的环境风貌。
文物的损害和消失是永久性的。因此,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同时,更要注意文物保护,群策群力保护好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疙瘩”。在处理文物保护问题时,政府要认真权衡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应当认识到经济发展过程中文物保护的重要性,重视文物保护,而不是把文物保护当做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作者单位:太原市晋祠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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