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莺歌柳书;非遗;传承与保护
一、莺歌柳书发展历史
二、莺歌柳书的现状
三、存在问题的梳理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于历史,生存于当下,或存续于未来。保护与传承就是保护当下的文化遗产,传承历史遗留下的文化,在上迎合当下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的艺术文化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从保护的角度而言:面对莺歌柳书这一即将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该消除隔阂,拉近大众与非遗文化的距离,带着合适的方法融入到非遗文化世界,其实恰巧是这些宝贵的非遗文化遗产丰富地服务于人类的精神世界。
注释:
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②《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全国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下).第一版,北京:中国ISBN中心,1982年12月:第1281页。
③李梦华,《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曲艺,2020.10。
④何丽丽,《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09.04。
⑤郑长铃,《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安全问题》,贾磊磊等主编《建构文化江山——第二届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5年版。
关键词:家族传承;非遗保护;高职教育;课程设置;教材编写;社会实践
作者简介:邵晨霞(1972-),女,江苏常州人,江苏理工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服装设计与服饰文化、非遗传承与保护。
一、家族面临传承人才匮乏困境
2008年常州留青竹刻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常州的留青竹刻从业人员总共有几十人,其中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家族传承、家族对社会招收的学徒、留青竹刻爱好者。在这些人员组成中,家族传承无疑是最为重要的。
常州有三支家族传承着留青技艺。家族传承对留青技艺的保护与延续所做出的贡献是毋容置疑的,如果没有家族的传承,技艺又如何能延续百年不断而流传至今?然而,从家族成员参与家族的实际人数来看,家族传承正面临人才缺乏的困境,在非遗的传承中,传承人是非遗传承链中最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道者,他们是精湛技艺的掌握着,是文化遗产“活”的宝典。因此,传承人的数量及质量将直接影响着非遗的生存与发展态势,正如冯骥才先生所说:“中国民间文化遗产就存活在这些杰出传承人的记忆和技艺里,传承人是民间文化代代薪火相传的关键,天才的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往往还把一个民族和时代的文化推向历史的高峰。”[2]
二、职教家族“非遗”人才培养的对策
高职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实践应用型人才,而常州留青竹刻是一项对实践操作能力要求很高的技艺,这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相符。传统的学徒制是一种古老的职业教育形式,在职业学校产生以前,这种以父子相传或师傅带徒弟、“做中学”的学徒制逐渐成为技艺传承的主要形式,成为几千年来手工业发展薪火传承的主要方式[3]。2013年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出台的《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载体。”在高职院校中培养非遗传承人,不仅可以解决家族传承人才紧缺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解决高职学生的职业选择。
(一)家族成员走进课堂,传授“核心技艺”
(二)设置课程内容,编写“留青”教材
学校教育在非遗文化传承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传习与培养,使高职学生提升综合素质,掌握专业技能,成为传承链中的接力者,以保障家族以及民族技艺的延续。
(三)参与工作室项目,拓展社会实践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什么呢?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是什么呢?是进化,靠传承而进化,在传承中进化[8]。由此可见,“传”与“承”是多么重要,没有传承又何谈进化?这也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特点,就是“口传心授”。如果没有了传承人,传承链就会中断而产生后继无人的现象,因此,要活态地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在家族以外广招弟子,高职校充足的生源能够让家族传承吸纳更多的人才,只有参与的人数多了,才越能够出精品,也就越能够保护和延续好留青竹刻技艺。
参考文献:
[1]孟繁玮.手工养民――吕品田谈“振兴传统工艺”[J].美术观察,2016(4):5-9.
[2]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命名工作手册[Z].2005:11.
[3]唐利群.传统师徒相授与现代学徒制融通的湘绣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5(50):179-180.
[4]金西,王世襄.竹刻艺术[M].北京: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80:38.
[5]邱春林.守住核心技艺――以大理白族扎染为例谈传统手工技艺的生产性方式保护[J].美术观察,2009(7):11-13.
中国泥人博物馆开设泥人培训班、宣扬传统文化并不稀奇,但参与人数多、课程安排满却很难得。前来报名的除了孩子,还有80后、90后,甚至是年过6旬的老人。其实,传统手工文化真正缺失的,是一个平台、一间能让人静下心来学习的教室……
培训的独门秘籍
“年轻人对传统失去了兴趣”、“民间手工艺继承人日渐式微”……媒体上的各种负面信息似乎将“传统文化进行了“已到绝境”的定性。然而,中国泥人博物馆(以下简称“泥博馆”)的一份调查表却让人喜出望外:抽查无锡市部分中小学生,99.8%的学生非常喜欢学校开展的手工文化专题活动,其中34%的学生认为自己收获颇丰。
“先花半小时参观博物馆,和泥人‘培养’下感情,然后再用1个半小时学习泥人制作技艺。”丁嗣康介绍,这种先酝酿情感再学习的模式能极大提高孩子的兴趣。就连很多大人在参观完博物馆后,也想捏上一个泥人,留作纪念。
和“妈妈群”接触,可谓手工培训的独门秘籍,屡试不爽。
“传统”不能免费
专事专办!泥博馆快速回应,为这些特殊群体开设“大师级”培训班。然而,学员们的水平却参差不齐,有些甚至连基本的构图绘画都不了解。因此泥博馆会对个人进行考核,再按照能力将他们分班:初级班从基本的构图绘画教起;中级班可直接学习泥人制作技艺;至于高级班,则以培养“大师”或是“传承人”为目标。毕竟学一门手艺是要功底的,没有功底的只能从头学起,一步一个脚印。
“培训时我们会收取活动成本费用,一般游客组团前来我们收45元/人,遇上小孩子玩泥人更优惠点,更多时候还要提供点泥人奖品来鼓励哦。”关于收费问题,丁嗣康之前曾考虑过是否要免费,毕竟泥博馆是事业单位,无偿推广非遗文化理所应当,不过经过考察调研后,发现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免费的培训没有约束力,别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另外我们收的也就是泥料成本费,算是AA制。”丁嗣康最终还是决定采取收费制,并许诺,如果因为特殊原因请假缺课的,工作人员会单独安排泥人工艺师给学员补课,采取人性化教学。
近几个月,受到电视节目《爸爸去哪儿》的启发,丁嗣康决定接触“爸爸群”。了解到很多做爸爸的人都对皮艺感兴趣,泥博馆又准备开设皮艺亲子班。做传统手工培训的时候,也不能忽略时代潮流,将传统与时代相结合,将多种丰富的手工活动组合在一起,才能使培训班更加兴旺。
时代在前进,博物馆也发生着微妙地转化。单纯展示已成为过去,如今各大博物馆开始向着多元化发展推出丰富多彩的手工DIY活动。在不久的将来,博物馆与人们的生活会越来越紧密,成为寓教于乐的人生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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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陆游;藏书;刻书
陆游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爱国诗人,南宋“四大家”之一。他笔下的爱国诗篇为人们所熟知,丰富的历史、文学著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同时,他也是一位伟大的藏书家和刻书家,对中国文献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1陆游的藏书活动
1.1陆游的家族藏书
陆游出生于藏书世家,陆氏藏书始于陆游祖父陆佃。陆佃早年师从王安石新学。家中置书盈室,藏书之名已誉满越中。陆佃之子陆宰,字元浚,号千岩,游之父亲。陆宰性好读书,著述颇丰,故家中积蓄大量藏书,归山阴后,筑“双清堂”“千岩亭”。他是越州著名的藏书家,据《嘉泰会稽志藏书》载,绍兴十三年,朝廷始建中兴秘府于临安,昭求天下遗书。陆宰呈藏书单,记有一万三千余卷之多,足见陆家藏书之丰。如此丰厚的藏书,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陆游受家族的影响,从小就爱书,亦以藏书著名。如他“尝宦四川,出峡不载一物,尽买蜀书以归,其编目益巨”。此后,他又到福建建安和江西抚州为官。福建是南宋三大刻书地之一,藏书家颇多,江西也是宋时藏书家集中之地。爱书的陆游,也像在四川一样,购买大批书籍带回山阴,同时也搜集了不少书画碑帖,从而大大丰富了陆家的藏书。藏书的数量在他的诗文里虽无准确记载,但也依稀有所描述和感发,如《次韵范参政书怀》:“残年唯有读书癖,尽发家藏三万签”,《感昔》:“富贵尚思还此笏,衰残故合爱吾庐。灯前目力依然在,且尽山房万卷书”,由此可知陆游藏书之多。
更令陆氏家族欣慰的是,陆游的小儿,子承祖业,嗜书如命。《文集》卷二十九《跋子聿所藏国史补》载:“子聿喜蓄书,至辍衣食,不少吝也,吾世其有兴者乎”可见,陆游是把藏书之丰作为家族兴盛的基业来看待的。他在诗文中也经常教育子聿书的重要性,如《冬夜读书示子聿》:“宦途至老无余俸,贫悴还如筮仕初。赖有一筹胜富贵,小儿读遍旧藏书”。[1]
1.2陆游藏书的途径
陆游在《冬夜读书》中写到:“平生喜藏书,拱璧未为宝!归来稽山下,烂漫恣探讨。六经万世眼,守此可以老。多闻竟何用,绮语期一扫。幽居出户稀,衰病拥炉早。青灯照黄卷,作意勿草草”,可见陆游对藏书活动的喜爱。通过对陆游藏书题跋的研究可知陆游搜集图书的途径分为以下四种:
(1)先人所传。《跋朝制要览》:“先君会稽公晚岁喜观此书,间为子弟讲论因革,率至夜分。先君捐馆舍三十有四年,统得此于故庐,伏读悲哽,敬识卷末。淳熙八年龙集辛丑十一月二十五日,山阴陆某书”。《跋韩非子》:“右韩非子一卷,绍兴丁卯,先君年六十时,传吴棫才老本。后四十有二年,淳熙己酉,某重装而藏之,时年六十有五。十月九日,史院东阁手识”。《跋苏氏易传》:“此本,先君宣和中入蜀所得也。方禁苏氏学,故谓之毗陵先生云。绍熙辛亥七月二十日,陆某识”。正是由于陆氏家族藏书的代代传承,为陆游的读书治学提供了有利条件。
(2)友朋赠送。《跋松陵集三》:“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车驾幸景灵宫。予以礼部郎兼膳部检察,赐公卿食,讫事作假。会陵阳韩籍寄此集来,云东都旧本也。欣然读之,时寓砖街巷街南小宅之南楼。山阴陆某务观手识。……”。《跋陶靖节文集》:“张縯季长学士自遂宁寄此集来,道中失调护,前后皆有坏处,遂去之,而存其偶全者。末有年谱辨正,别缉为编云。开禧元年正月四日,务观书”。《跋陵阳先生诗草》:“有陵阳先生韩子苍诗草一卷,得知其孙籍。先生诗善天下,然反复涂乙,又历疏语所从来,其严如此,可以为后辈法矣。……”。朋友之间书籍的相互赠送,使得陆游的藏书大大丰富了,这种交流,也利于图书的保存和流传。(3)购之书肆。《跋魏先生草堂集》:“按国史,野,陕人。沈存中《笔谈》以为蜀人,居陕州,不知何所据也。予在蜀十年,以不闻野为蜀人,《笔谈》盖误也。庆元戊午,得之书肆。十月十九日,龟堂病叟手识,时年七十有四矣”。《跋祠部集》:“祠部叔祖诗文至多,今皆不传。此小集,得之书肆,该石氏所藏也。某谨识”。陆游的购书行为,使得一些珍贵图书得以保存。
(4)传抄所得。《跋陆子强家书》:“吾友伯政持其先君子家问来,读之,累日不厌,使学者皆能如此,孰得而訾病之。虽有訾者,吾可以无愧矣。乃命子聿钞一通,置箧中,时览观焉。嘉泰壬戌十月二十三日,宗人某书”。在陆游的诗文中也体现了这种求书途径。当时临川藏书家有王、韩、晁、曾诸家,陆游曾向他们借书,传抄颇多,《诗稿》卷十二《抄书》一诗就写了当时传抄的情况,“书生习气重,见书喜欲狂。捣蘖潢剡藤,辛苦补散亡。且作短檠伴,未暇名山藏。故家借签帙旧友饷朱黄(自注:借书于王、韩、晁、曾诸家。而吕周辅宇文子友,近寄朱黄墨)。《皇坟》探《八索》,奇字穷《三苍》。储积山崇崇,探求海茫茫。一笑语儿子,此是却老方”。陆游不辞辛苦、传抄求书的精神也是他对知识渴求、对书籍热爱的体现。
1.3陆游的藏书题跋
陆游258篇题跋中,近四分之一为藏书题跋,其内容是丰富多彩的,记得书经过,辨书籍真伪,评版本优劣,论校勘水平,谈装帧好坏,无不涉及,从而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藏书思想体系,下面逐一论述。
关于得书经过,前面已经提到。陆游常常采用散文笔调,文字不长,读起来却很有趣味。如《跋尹耕师书刘随州集》:“佣书人韩文持束纸支头而睡,偶取视之,刘随州集也,乃以百钱易之,手加装褫。绍兴二十五年正月八日,陆某记”。购书活动被他写得栩栩如生。
陆游的辨伪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其《跋法帖》云:“鲁公书殊不类,纸乃烟熏,周副之语尤俚俗,罗绍威用罗氏世宝印,犯唐讳,益可疑,跋语诗句亦鄙甚也。君漠岂至是哉,惟钱希白字古可喜,然非题颜帖,乃剪它轴附卷后耳”。此跋从纸张、行文格调、避讳、字体诸方面综合起来加以严密的判断,可见陆游学识之深、功底之厚。
辨版本优劣,是对阅读者学识优劣的一种全面考察。其《跋齐驱集》说:“此集刻版于宣和三年,方是时,犹未解,文士盖仅有见者,故本多误,然好事者冒法刻之,亦奇矣。淳熙甲辰重午日,陆务观书”。陆游联系时代背景对该本不足处与珍贵处作出全面的评价。《跋李深之论事集》:“唐丞相司空李公深之论事集,有两本,其一本七卷无序,其一本一卷,史官蒋偕作序,然以序考之,则偕所序盖七卷者也。淳熙戊申四月十九日,笠泽陆某识”。可见陆游在鉴定版本时,能够深入书的内容,作出正确的判断。[2]99
藏书家一般都很重视图书装帧,如《跋东坡书髓》:“成都西楼下石刻东坡法帖十卷,择其尤奇逸者为一编,号《东坡书髓》,三十年间,未尝释手,去岁在都下,脱败甚,乃再装缉之,嘉泰三年,岁在癸亥。九月三日,务观老学庵北窗手记”。[2]100
2陆游的刻书活动
2.1陆游在严州(新定)刻书
“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金世宗大定二十八年(公元1188年)陆游在守新定任上,利用当地的刻书条件,重刻《世说新语》《南史》《大字刘宾客集》等书,又自刻《剑南诗前集》,这是陆游诗歌的最早刻本。此后,理宗绍定元年(1228年)前后,陆游之子陆子遹知严州,先后刻印其曾祖父陆佃的《陶山集》《尔雅新义》及陆佃校注的《鬻子》《鹖冠子》,其父陆游的《剑南续稿》《老学庵笔记》等。”[3]根据这段文字,可知陆游不仅是一位藏书家,同时也尽自己所能,刊刻了不少书,为浙江的刻书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现就以这段文字为参照,以《世说新语》等为线索,详细介绍陆游的刻书情况。
陆子虡《剑南诗稿跋》中提到:“……后守新定,门人请以锓梓,遂行于世。……”,赵翼《瓯北诗话》:“……然放翁六十三岁在严州刻诗,以将旧稿痛加删汰,……”。从《宋人别集序录》中,我们可以查到以下资料:“《剑南诗稿》二十卷、《续稿》六十七卷,陆游务观撰。初为严州,刻前集稿,止淳熙丁未”。[4]“前集稿”即《剑南诗稿》二十卷,亦即郑师尹所编之本。因此淳熙十四年所刻的《剑南诗稿》本子,是《剑南诗稿》的传世第一刻本,陆游自刻。
到了南宋,传世的刘孝标所注《世说新语》一书遭火焚,陆游于宋孝宗淳熙十五年对其进行编校刊刻,将此书分为三卷,每卷又分上下。[5]陆游《跋世说新语》中介绍了他在新定刻书的原因:“郡中旧有《南史》《刘宾客集》,版皆废于火,《世说》亦不复在。游到官始重刻之,《世说》最后成,因并识于卷末。淳熙戊申重五日新定郡守笠泽陆游书”(见《四部丛刊》影印嘉靖刻本《世说新语》)。《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中关于《世说新语》的版本介绍:“补世说新语注三卷,刘宋刘义庆撰,梁刘孝标注。附叙录一卷,考异一卷,人名谱一卷,宋汪藻撰。宋绍兴八年严州郡斋刊本,十行二十至二十三字,是宋时传入日本之书。……以刊工姓名及雕版风气考之,是南宋绍兴初浙本。据明嘉靖十四年袁褧刊本所附董棻,陆游跋,知此本即绍兴八年董棻守严州时所刊本。其版至淳熙时已毁,放翁知严州时又重刻之,即袁褧本之底本……”。[6]由此可知陆游重刻《世说新语》的原因和版本情况。
关于《南史》的宋刻本书中记载较少,因此只能从只言片语中考证陆游刻《南史》的一些情况。《藏园群书题记》中《元大德本南史跋》提到:“……考皕宋楼,铁琴铜剑楼均藏有此本,然瞿本有嘉靖元年修版,陆本有嘉靖十年修版。此帙虽有补刊,要是元修元印,故远胜之……”。[7]《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南史》八十卷,唐李延寿撰。补:宋刊本,九行十八字,白口,左右双栏,存五卷。刊工张明见绍兴严州本刘宾客集,疑严州本。余藏”。因前面跋中说《南史》旧版毁于火,因此这个宋本可能就是陆游所刻版本。
王国维所撰《两浙古刊本考》中关于《大字刘宾客集》的介绍:“日本京都崇兰馆藏大字本文集三十卷外集十卷,每半页十行,行十八字,殆即严州所刻。此淳熙戊申陆放翁守严时重刻,见放翁世说跋”。[8]《藏园群书经眼录》中的版本介绍:“《刘梦得文集》三十卷外集十卷,唐刘禹锡撰。宋刊本,半页十行,行十八字。西黑口,左右双栏,版心上题‘刘梦得’。中记页数,下记姓名,悉以横线栏断,无鱼尾,每卷首行标题,次子目,目后按正文。前后序跋已失,文集外集前均有目录。按:此日本崇兰馆所藏。董君绶金已影印行世。全书大字疏古,纸墨精良,审其刀工,似是吾蜀所梓……”。[9]据上段王国维所考,这本《刘梦得文集》三十卷外集十卷即是陆游所刻版本,是严本而非蜀本。
除了上面介绍的几部著作,还有其他书籍的刊刻反映在陆游的题跋中。跋《续集验方》:“予家自唐丞相宣公在忠州时,著《陆氏集验方》,故家世喜方书。予宦游四方,所获亦以百计,择其尤可传者,号《陆氏续集验方》,刻之江西仓司民为心斋。淳熙庚子十一月望日,吴郡陆某谨书”。跋《钓台江公奏议》:“某乾道庚寅夏,得此书于临安。后十有七年,蒙恩守桐庐,访其家,复得三表及赠告墓志,因并刻之,以致平生尊仰之意。淳熙十三年十一月十有六日,笠泽陆某书”。
王国维考证《皇甫集》(即《皇甫持正集》)六卷亦是放翁父子守严州时所刻,但题跋中未有反映。
2.2陆子遹(聿)刻陆游书
嘉定十三年(1220年)陆游幼子子遹知溧阳县,刻《渭南文集》于学宫,跋曰:“今学者皆熟诵《剑南》之诗,《续稿》虽家藏,世亦多传写;惟遗文自先太史未病时故已编辑,而名以《渭南》矣,第学者多未之见。今别为五十卷,凡命名及次第之旨,皆出遗意,今不敢紊。乃签梓溧阳学宫,以广其传。‘渭南’者,晚封渭南伯,因自号为陆渭南。……”。陆子遹刊印其父陆游《渭南文集》五十卷,“游”字缺笔,以避家讳。刻印精良,是宋代有名的家刻本。
陆游守新定时,自刻了《剑南诗稿》二十卷。嘉定庚午(1210年),子遹复守严州,续刻之。陆子遹续刻的《续稿》六十七卷本是为了搜集补充“旧集作者淳熙十五年(戊申)至逝世所作之诗”这个部分,对祖本是很大的补充。
《老学庵笔记》是陆游晚年退隐镜湖之后的著作,此书陆游生前并未刊行,直到宋理宗绍定元年(1228年)才由陆子遹印行。[10]陆子遹刻《老学庵笔记》题跋:“《老学庵笔记》先太史淳熙间所著也,绍定戊子刻之桐江郡庠。幼子封议郎权知严州军兼管内劝农事子聿谨书”。同年,子遹刻《老学庵笔记》十卷,续笔记两卷。
浙江在宋代是全国刻书中心,而严州在南宋时期又是浙江刻书的重要地区之一,其刻本世称“严州本”,以“墨黑如漆,字大如钱”,校雠精良,刻印精细驰名,[11]陆氏父子先后居住在严州,其中有不少出自他们之手,这不仅是严州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瑰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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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0.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引言
一、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
二、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和应遵循的原则
另外,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还应遵循以下基本的原则:第一,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第二,合同自愿原则;第三,公平原则;第四,诚实信用原则;第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原则;第六,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第七,鼓励交易的原则。
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以及履约信用
2、仔细研读招标文件
发包人在工程招标书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工程付款方式、工程款的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图纸、工期、以及投标保证金等事项。研读招标文件是是否投标或者投标成功的关键性因素,有些潜在投标人,往往忽视对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过程中的补遗文件的研读,只是简单的看看主要的条款,而不详细研读其他辅条款,造成投标失败或者中标后又发现工程风险太大,没有考虑的因素太多,这时会造成重大的损失。
3、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含糊不清
承发包双方对合同不重视,在签约时草率进行,致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条款过于简单或含糊不清,在具体履行时无章可循,双方在结算时意见不统一而引起纠纷。表现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对合同中应当明确的条款未能明确,如违约责任条款无具体执行标准;对应该约定的条款未能约定,如对工程质量的罚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的约定及工程价款决算的期限约定等。表达文字不严谨,存在是是非非、模棱两可、前后条款相互矛盾或相互否定的情况。
4、应严格约定工期、造价及质量
(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计算依据、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以及材料价格的签发等进行明确规定。
5、签字资格是否存在问题
6、注意签证是否规范
7、对补充条款应注意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
(3)杜绝合同出现“按发包方有关规定”执行的条款,如发包方硬性写入此条款,施工方要详细了解发包方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结语
参考文献
[1]蒋晓红.浅析造成工程项目合同纠纷的原因.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