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2月29日,我规范委员会指定两名委员负责调查,3月15日,致函眼耳鼻喉科医院学术委员会,要求其在30天内将调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给校学术规范委员会。
4月5日,眼耳鼻喉科医院召开了医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应到委员15人,实到13人。会议内容:①向该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通报本案的事由和下一步工作计划;②确定调查组成员,即日起开始调查工作。规范委员会两名联系委员全程参加了会议。
20xx年4月16日,眼耳鼻喉科医院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应到委员10人(除应回避者外),实到会9人,1人请假。两位规范委员列席会议。4月26日,眼耳鼻喉科医院学术委员会就王正敏等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调查结果向我规范委员会递交了调查报告。
20xx年4月23日举报人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举报王正敏学术著作抄袭的问题。
20xx年6月5日,眼耳鼻喉科医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就举报所称王正敏院士20xx年申报院士时三本个人专著涉嫌抄袭国外名著一事进行专题讨论。并递交了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和结果
(一)关于王正敏的博士学位问题
举报人认为,“王正敏当年(1979)在瑞士苏黎世大学只是临床的专科培训,根本不是去读大学,其论文博士没有学历,它和博士是两个不同的学位概念。”举报人提供的书面证据是:由苏黎世大学校长和医学院院长共同签名授予王正敏医学博士的德文证书复印件,以及由苏黎世大学医学院院长翻译的该证书英文复印件,在英文复印件上写明“发给医学博士学衔(issuethetitleofadoctorofmedicine)”。另外,王正敏在苏黎世大学时的导师ugofisch于20xx年8月11日在其所写书籍《颅底显微外科》的中文版序中的话也是:“获苏黎世大学1982届博士学衔。”即英文原文是titleofdoctor而非degreeofdoctor。所以认为,王正敏以学衔冒充学位,属于学历造假。
规范委员会认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国内应该具有权威性,因此王正敏的博士学位不存在造假行为。
(二)关于王正敏作为合作者之一发表的论文存在“一稿二(多)投”的问题
举报人认为,以下论文均存在“一稿二(多)投”的问题:
而被举报人根据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制定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中华医学会的刊物也遵循此原则),将其归结为“以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是正当的”,即属于“重复发表”或“二次发表”,而非“一稿二投”。
经调查核实后认为:上述三篇二次发表的论文,均没有满足该《处理原则》中的(1)、(5)二条,而且后文也没有引用前文。所以这种做法应该属于学术不规范。但上述重复发表之事,均发生在上述《处理原则》还未明确之时,故可不以违反《处理原则》论。然而他们“二次发表”在国外orl和otology&neurotology杂志上的论文,显然是违背了两个国外刊物的投稿准则,即:“收到的稿件被明确的理解为它没有同时被其他任何出版物所考虑(接收)。”因此按国际学术界的惯例,后发表的三篇英文论文必须作撤稿处理。
2、多篇中文论文中存在学术违规问题
(三)关于抄袭国外专著的问题
举报人称,以下三本著作均存在“抄袭”的问题。
2.举报人称,王正敏主编的《颅底外科学》(1995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抄袭u.fisch和d.e.mattox的专著《microsurgeryoftheskullbasel(颅底显微手术)》。
经调查后确认:王正敏主编的《颅底外科学》也存在“参考绘图”现象,如第146页图5-40a、b就分别和u.fisch和d.e.mattox上述专著第431页图6-13b和第430页图6-12、图6-13a雷同。该书有图182幅,未发现一张图直接注明其出处。全书未附有参考文献,不符合对他人著作的引用或注释的规范。
3.举报人称,王正敏所著的《王正敏耳显微外科学microsurgeryoftheear》(20xx年,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一书,抄袭u.fisch、j.may、t.linder于1994年出版的专著《tympanoplasty,mastoidectomy,andstapessurgery》。
经调查后确认:王正敏在该书中也同样存在上述“参考绘图”现象,如第123页,图9-9至9-13就分别和u.fisch等所著专著第17页图9a-c、第18页图9d、9e雷同。该书的总论、第一篇到第六篇的末尾共列出354篇次参考文献,但其中没有一篇是fisch的论文或著作。
三、调查结论
1、关于博士学位问题
王正敏提供的医学博士学位证书,最终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故举报人质疑王伪造学历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反驳:王正敏没有获得苏黎世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有铁证的——他的老师fisch教授已经给我证明,我们去年7月就已要求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去函苏黎世大学,取得官方证据,但复旦大学不予采纳。同时,王正敏一直设法弄到我国教育部的官方证明,但开始时由于不符合教育部学位认证的基本条件被拒,后来他通过何种关系于今年四月方才弄到这份我国教育部的证明(值得追查!),对此我们不予认可,唯有瑞士苏黎世大学的官方证明才能说明一切!)
2、关于论文投稿问题
王正敏为合作者之一所发表的几篇中文论文中,有些论文内容高度重复,另有几篇论文中曾使用相同的内容或图表,属于重复发表,但王正敏本人均称其是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为论文的合作者。(反驳:王正敏说“毫不知情”,想抵赖,复旦大学就允许了!)但王正敏在事后申报科学院院士过程中,又将上述某些论文列入申报材料之中而未对其作任何说明,这种做法在学术态度上也不是实事求是的。(反驳:“不是实事求是”,太轻了吧,分明就是欺骗吗。)
3、关于书籍中的引用问题
四、处理意见的建议
1.所有有王正敏署名、涉及内容重复发表的论文均不能作为科研成果列在个人简历和各种申报材料中;因发表这些论文而获得的科研奖励应予以收回。(反驳:难道由此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特别是骗取的中科院院士称号不应该收回吗)
2.王正敏必须就《耳显微外科》、《颅底外科学》和《王正敏耳显微外科学》专著中,未经标注采用英文原著中图片的学术不规范行为(反驳:这样严重的系列的剽窃造假行为,复旦大学只轻描淡写地用学术不规范一笔带过,看来中国的学术界可以以此扬名世界了。),向原作者做出书面道歉。今后对这些书籍的重印或再版,必须严格遵循我国目前所制定的学术规范。眼耳鼻喉科医院学术委员会,应将本调查报告通知上述著作的出版社。(反驳:王正敏本人剽窃造假,不仅在学术上属于严重违规,更已属于违法,他应该向上述三本书的出版社,更应包括被抄袭的国外著名出版社进行道歉,接受相应的处罚)
4.眼耳鼻喉科医院学术委员会和医院领导应该督促被举报人落实以上处理意见的建议,并且将本报告向全院医师和研究生通报,进行一次端正学风、遵守学术规范的教育。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
20xx年8月19日
过去几年里,作为主编,我已处理过数十起论文抄袭剽窃事件,有些情况远比付炜之事严重或“离奇”,但都没有此次费心。可能有些学者认为我处理此案太慢,其实这是我处理最快的一次。我刚刚处理完的西班牙教授重复发表一事,事实极其清楚,但按ieee的程序整整走了两年多。
现将处理报告呈上,请大家指正。
尊敬的各位顾问和编委:
个人认为,一个人的错误与惩罚应当匹配。此事的处理过程中,我有许多感想,也再次切身体会了“社会媒体”的“冲动”和影响。用一个控制的专业术语,我们似乎正处在社会媒体的“超调”时期,必须十分谨慎。但愿最终能像多数控制过程一样,在失稳之前“安居”在一个可接受的状态。
现将此事件的调查和决定报告呈上,请大家审阅并修改,并于7月20号之前将意见返回。
此稿已修改近十次,其中任何问题,我负完全责任。再次感谢学报编辑部的支持和辛勤工作。
1.调查背景
《自动化学报》收到《电子学报》通告后,主编于当日启动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处理程序。
3.调查审核情况
3.1初步审核
首先,《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开展了初步核查。
3.2深入调查
接下来,《自动化学报》就此事与付炜取得联系,于20xx年5月30日收到付炜的申诉说明材料。
付炜提供材料的邮件正文如下:
付炜此次提供材料的邮件正文如下: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说明。”
该邮件附件为所述研究生所发邮件截图及学位论文不完整版。除此之外,付炜未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3审查结果
《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经过多次会议,认真审查收集到的所有材料,达成以下认识:
例如:
4.处理决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认为付炜等署名发表的《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数据同化算法》一文存在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
根据《自动化学报》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条例,学术规范委员会对付炜等人的这一学术不端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2)付炜署名投向《自动化学报》在审的一篇稿件做退稿处理。
《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
20xx年七月二十五日
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
由于中国高校缺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发生不端行为,经常是由于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为了解当前“学术不端行为”现状,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频道联合清研咨询专门做了问卷调查。
二、调查内容:学术不端行为现状、产生的原因、对策
四、调查工具:网络问卷(清研通网络调查平台)
五、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此次,共回收1041份有效问卷;其中男性681名,女性360名。
中国教育网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身份分布均匀,大学生较多,占到近50%;另外,教师占调查对象的18%;科研人员占14%。
在专业领域分布上,理工类较多,比例超过50%;其次是文史类,比例为26.8%;最少的为艺术类,仅为3.9%。专业领域分布较符合我国高校实际。
调查对象中,中青年(70后、80后、90后)较多,占总样本的90%多。这符合网络使用使用特征,说明此次网络调查结果比较能反映中青年对学术腐败的看法。
(二)论文抄袭和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比较普遍
如图所示,55%的调查者认为论文抄袭和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很普遍;另有31%的调查者认为身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但是很少;仅仅5%的调查者表示,自己和周围的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统计调查数据得知,50.3%的调查者曾经用网络下载的方式完成作业或论文;接近40%的调查者曾把别人的论文拼凑成自己的论文;25%左右的调查者有过将间接引用改为直接引用文献的经历;20%的调查者曾经在自己没有参与撰写或研究的论文、研究成果中署名,
仅仅有25%左右的调查者表示自己没有上述任何行为,这和上面的多数人认为学术不端行为很普遍是相互印证的。
学术不端行为现状分析:
超过半数(55%)的调查者认为学术不端现象很普遍。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重新打量我们的学术生态环境,以求发现问题、找到源头和解决的途径,净化我们的学术天空!
(三)学术不端行为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分析上图,我们遗憾的发现,超过40%的人表示对单位的处理方式不清楚;35%左右的调查者表示会处罚,但是处罚力度很轻;有接近20%的人表示单位不会处罚。“给予重罚、如开除等”的选择率仅仅为12.5%。
学术不端行为监督处理情况分析:
(四)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六大原因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通过调查得知,排名第一的是“社会风气不良”(63.5%)和“评价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63.5%),紧随其后的是“为获得利益置规范于不顾”(58.2%),“自身能力和学术要求不匹配,不得已而为之”(52.4%);也有45%左右的人认为工作或学业压力过重,精力有限;42%左右的人认为学术不端行为主要原因在“对学术道德规范了解不够”。
74%的人认为有必要对学术规范进行专门教育。
学术不断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其中,评价制度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学生(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的评价;另一类是对老师、科研人员的评价。
调查也显示,很多学术不端行为源于对学术规范的不甚了解。在高校平常的教学中,教师没有将学术规范言传身教地传递给学生。很多高校没有专门就学术规范给学生以讲解,都是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才把一些大概告知学生,也使得很多毕业论文中的引用、标注就不是很规范。值得欣慰的是,20xx年,北大、清华、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在新生入学之初即邀请学者讲述学术道德,期望新生从一入学就能严谨治学。虽然每个人都自觉践行学术规范,不是一个必修课或讲座可以保证的。但是,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五)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会影响学生学术不端行为
70%的调查者认为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会影响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中,50%的人认为影响很大;20%的人认为有影响,但影响不大;只有4%的调查者认为不会影响;另有25%的调查者认为不好直接说影响还是不影响,应该视导师和学生自身情况决定。
分析:近几年,随着研究生的连年扩招,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据报道,我国研究生导师的人均指导人数超过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上限水平。例如,美国高校中每个导师同时指导的研究生人数一般为2-3人,5-6人属较高水平。香港中文大学规定,每个教授同时指导的研究生数量不能超过6人,超过者需向学校备案并做出解释。据华中科技大学周有光新书《中国博士质量报告》显示,46%的博导同时指导的学生超过7名,最多的高达47名,这还都是博士生,硕士生的情况就更严重了。
(六)学校或单位对发表论文数量的要求会影响学术不端行为
分析调查数据,仅有不到5%的调查者表示学校或单位对发表论文数量的要求不会对学术不端行为产生影响;超过95%的认为会有影响,且超过70%的调查者认为影响很大。
分析:当前,我国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均采取量化评估方法,明确规定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方允许毕业;教师每年也有发表论文的科研任务,这和教师的职称评定、年度奖金以及学科的硕博士点资格申请、排名等都有直接的关系。在这些硬性指标高压下,一些研究生短期内出不了量多质高的论文,又迫于毕业压力,只得弄虚作假、花钱找关系发论文;有的教师迫于评职称需要,只得找人当“枪手”,当有名无实的挂名作者。学术评价的本意是促进学生、教师的科研热情,鼓励大家努力科研,但是过于注重量化指标的功利化评估体系却加剧了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论文买卖这一畸形产物。
(七)改善学术氛围的有效措施
在改善学术氛围的措施中,“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素养建设”,“保障科研基金审批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加强对年轻科研工作者的支持力度”,“加大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都获得了较高的支持。只有极少数网友保持着无需干涉的态度。
可以看出,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还是期待能有一个较为纯净的学术氛围,而措施有很多,能做的有很多,如果能逐一着手实施,相信学术氛围将逐步得到改善,也让人们对学术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