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今年以来,美国指责中国存在“强制性技术转让”问题,并单方面挑起对中国的贸易战。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一以贯之的鲜明立场,美国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的指责与事实不符。美国的做法是出于一己之私,也给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消极影响。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是国际经贸领域经过多年实践形成的法律秩序。尽管这一体制还存在不尽完美、不尽合理之处,但在推进经济全球化和维系知识产权国际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缔约方应致力于改革完善这一体制,使其更加公平公正,不应为了自身的狭隘利益而弃之不顾。今后,中国将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为完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以来,美国单方面挑起对中国的贸易战,不仅对来自中国的商品加征关税,还公布所谓“301调查报告”,指责中国实施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公平贸易”做法。美国拿出这种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依据作口实,与其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实践的误读误判有关,从更深层次看则与美国只考虑自身利益的狭隘立场有关。
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的一贯主张
单边主义做法不利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
美国单方面挑起贸易争端,主要依据其国内法《1974年贸易法》和《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启动所谓“301调查”和“特别301”调查。其中,“301调查”涉及一切“不公平贸易”做法,“特别301调查”则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专门调查。这些调查报告往往强调美国利益的实现,并不客观公正,而美国政府就依此来判断外国的政策和行为是否损害其贸易利益,并决定是否采取制裁措施。一旦与其他国家发生知识产权方面的冲突,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美国以其国内法为依据实施单边制裁;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后,美国在多数情况下诉诸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加以解决。
近年来,一些国家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成为影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消极因素。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是国际经贸领域经过多年实践形成的法律秩序,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与国际贸易规则、国际投资规则一起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为中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保护规则的一致性。根据国际公约的“最低保护标准”原则,各缔约方在其国内法中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能低于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最低保护标准”就是一种一致性标准,涉及知识产权对象、取得、内容以至保护等基本规范。正是这一原则的普遍适用,促进了国际上知识产权一体保护格局的形成。二是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了磋商、斡旋、裁定、上诉、执行的纠纷调处程序。凡是缔约方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应先行磋商或请第三方斡旋;磋商或斡旋不成,可以申请专家小组裁定;对专家裁定不服,可以请求上诉机构作出终局裁定;一旦作出最终裁定,双方必须服从。这一规则说明,任何缔约方都必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而不能采取单边主义的贸易报复。
中国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
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多边机制。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由各国共商、共建、共享。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主导的国际贸易体系和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为中心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制,尽管还存在不尽完美、不尽合理之处,但在推进经济全球化和维系知识产权国际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缔约方应致力于改革完善这一体制,使其更加公平公正,不应为了自身的狭隘利益而弃之不顾。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始终坚持求同存异、合作共赢,发挥国际体系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的重要作用,维护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机制,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公正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努力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作出贡献。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已经开启。知识产权在一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成果产出、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中国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必须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坚持独立自主、自强不息。要更加重视关键核心技术等“国之重器”的创新发展,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科技发展主动权。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国正在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扩大开放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也是中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中国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更加公平、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