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92.3加强技术防御与保护设施.92.3.1防火墙技术。.102.3.2网络权限的设置.102.3.3网络加密技术.102.3.4添加水印防伪技术.102.3.5CA认证技术.102.4科学借鉴美、欧等发达国家有关保护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102.5制定电子网络知识产权法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113.加强网络环境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加强网络环境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11摘摘要要::电子网络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产权具有不同特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有: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
5、对人类生活影响的广度与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对知识产权的影响亦不例外。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知识产权被赋予了新的内容。从涵义、特征到侵权的形式、责任,到保护等,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体现。因此,探讨这些问题,无疑是颇具现实意义的。从本质上讲,网络由三部分组成:平台(包括计算机、光纤、卫星通讯干道)、传输(包括传输编码和网络协议)、内容(包括各种原始信息,例如语音、图像、文字、符号、数据、表格等等)。这些硬件、传输与内容的组合就构成了一个能给用户随时提供大量信息,由通讯网络、计算机、数据库以及各种各样的信息组成的高速信息电子网络。网络利用了人类已有的最新尖端技术,涉及原始信息的编码、包装、
6、传输、使用,渗入军事、科研、商业、文艺、生产等各个领域,也引发了十分复杂的网络信息的知识产权关系,给传统的知识产权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并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课题:是否可以利用、如何利用以及怎样加强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对网络信息的保护。41.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与特征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与特征1.1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要研究什么是网络知识产权,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学者们基于各自对于赖以认识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概念,在理解上的不同,对知识产权的涵义各执已见,莫衷一是。目前,关于知识产权涵义的表述主要有以下几种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对创造性活动成果依法享有
7、的权利,它本质上是一种特定主体所依法专有的无形财产权,其客体是人类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所创造的精神产品。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人们从事发明创造,并公开发明创造的成果,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知识传播与科技进步。知识产权包括文学艺术产权和工业产权。文学艺术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江业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所有权等。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与专利权。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以上几种定义是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提
10、息法。以上说明,人们正逐渐将信息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实质就是公开与未公开的信息。知识逐渐地演变为一种信息。在现在看来许多知识,其实是一种信息,知识的传播无疑就是信息的传播。信息的创造者对信息享有权利信息权。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权利,更准确地表述应是“信息产权”。传统的知识产权概念应为信息产权所代替。将知识产权更名为信息产权应更为确切些,但如果要保留知识产权的称谓,那么其定义要改一改,即知识产权是脑力劳动者对其创造的具有创新性的信息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的统称。在现代社会,以信息为内容的数字网络技术引发了高科技的崛起,构成了当
11、代高科技发展的主流,数字网络技术及其成果向各个领域的渗透和推广应用,在客观上就要求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网络技术以其无限的复制性、全球的传播性和变幻莫测的交互性已使知识产权体系的保护陷入尴尬境地,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非常普遍。在网格环境下,传统的知识产权逐渐显现出局限性:信息资源的使用者在选用信息时,首先要判断该信息是否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并对有关信息的权利进行处理。面对大量的信息,这种判断过程可能会超过使用者的处理能力或提高信息的使用成本;利用信息要付费用,但网上信息浩瀚如海,对每个信息的价值和支付方式做出判断也是一件困难的事;另外,网络上传输的信息都经过了数字化处理,以连
17、这是网络知识产权的另一个特征,即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的结晶享有与其他财产权不同的专有性、排他性。例如,两个分别拥有两个完全相同的网络游戏软件,他们均有权互不干扰地给予、转卖、毁灭等等。而这两个相同游戏的发明人却只属一人,即游戏的专有人只属于它的发明、创造者,而不能同时属于两个以上的专有人。权利人的这种专有权,具有排他性,7即获得专有权利之人将有权排斥他人将其自己搞出的发明许可或转让第三者,否则将构成侵权。基于以上分析,网络知识产权的特征有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对象是有形或无形的数字信息二是它是权利人所有的专有的排他的权利。1.2.3电子网络环境下知识传播特点电子网络环境下知识传播特点
18、电子网络上知识传输的特点是“无国界性”的,因此,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地域性”趋于减弱,而国际化程度逐渐提高。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国与国的界限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将不复存在,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客体(智力成果)可以方便地在世界各个国家被广泛传播和使用。如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仅在一个国家享有知识产权的成果是否构成侵权,由于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保护水平有所不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存在差异。这种法律上的冲突将导致网上侵权行为难以确定,执法主体也难以明确。比如,作品的首次发表地,在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中都作为保护的地域因素,但在网上的数字作品的创作和发表很难与某一特定地域相联系,数字作品在
25、护条例等。这些法规制度的若干条款在保护电子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有参照借鉴作用。2.2利用与电子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利用与电子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进行保护在专门性的电子网络信息法规的制定上,我国采取了以国家立法为主、以地方立法为辅的做法,以个别地方立法为先导、再进一步向全国推广。为适应国内外形势发生的许多新变化,特别是电子网络的兴起,2000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再次修改专利法的决定,成功地把世界上专利制度的一般做法与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具体需要结合在一起,为中国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27、支持:102.3.1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技术。主要通过包过滤(packetfiltering)、电路级网关(circuitlevelgateways)和应用级网关(applicationlevelgateways)控制用户的权限,防止外来不良信息的渗入和内部信息的流失,从而有效地将互联网与用户内部网隔离开来,使用户内部网不受外来侵犯。2.3.2网络权限的设置网络权限的设置在网络上加强权限设置,对有权使用的用户如学生、公司职员等设置用户权限,并设置口令。2.3.3网络加密技术网络加密技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采用加密与数字签名技术,如现在网络上经常使用的不对称加密技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