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我国的专利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
(1)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国际专利申请时,需按条约和细则的规定对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包括确定国际申请日、检查附图是否缺漏、处理后交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优先权要求、检查费用等。
(2)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对受理的国际申请进行国际检索,制定检索报告或在某些情况下宣布不制定检索报告。
(3)在国际初步审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还需要对申请进行单一性审查、优先权审查、审查检索的发明部分,并提供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的非约束性意见。
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PCT条约规定的受理局,承担着接收和处理国际专利申请的重要职责。当申请人将其据称的国际申请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时,该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
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检查申请是否符合确定国际申请日的条件,这是确保申请有效性和合规性的重要步骤。
2.检查是否缺漏附图,以确保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后交文件的处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妥善安排。
3.在形式审查方面,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文件的格式、内容、签名等方面进行仔细核查,以确保其符合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要求。
5.在费用检查方面,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核实申请人是否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申请费用,以确保申请的受理和审查能够顺利进行。
6.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会进行复制检索本、受理本等工作,并将原件作为登记本传送到国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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