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师资队伍,推动教育事业迈入新发展阶段,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内蒙古艺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和管理服务人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艺术学院坐落于美丽青城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也是全国八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2015年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博士学位授予权建设单位,2023年进入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建校67年来,学校扎根北疆沃土,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就,产生一批高水平的艺术成果,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人才,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积极开展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为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8名,其中专任教师23名,管理人员5名。详见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29日(不含)至2006年11月29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具体见《岗位信息表》),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研究)方向、资格等其他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五、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一)网络报名
学习经历:填写专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的入学年月、毕业年月、就读学校、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专业(研究)方向、学位名称(须严格按照学位证上的名称填写),及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和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概述、是否列编聘用(事业编制、参公或公务员)。已被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的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未通过的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未按要求上传附件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报名。
(三)网上缴费
2.符合减免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的不再退费。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考务费,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考务费,这四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减免及退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笔试(专业水平审核)
应聘管理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的人员须参加笔试,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应聘音乐学院博士岗位的人员,面试前需完成专业水平审核。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设置,应聘人员笔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水平审核
应聘音乐学院博士岗位的人员,面试(线下考核)前需完成专业水平审核。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联系音乐学院进行专业水平考核,于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未通过专业水平审核的,取消其面试(线下考核)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七、资格复审
3.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面试(线下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其中,管理岗和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进行面试,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进行线下考核。
(一)面试(线下考核)
对于分步进行考核的岗位,如先进行的环节所得分数与后续环节的满分(后续环节的满分=100×后续环节所占权重)之和达不到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5.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设置,应聘人员面试或线下考核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的面试或线下考核成绩须达到我校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他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管理岗的应聘人员,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合成
1.管理、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线下考核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范围的确定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
1.管理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3.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加试通知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发布。
(二)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
1.我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2)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一、其他事项
聘用到放宽条件招聘的岗位,《岗位信息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在我校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应聘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