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滨海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BHG20210505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滨海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设计(含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运营服务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滨海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滨海县博物馆基础装修工程、展厅布展工程所需的展示陈列(含布展、展品、展项、展柜)、场景雕塑、灯光、历史文物的陈列与布展、多媒体声光电设备、软体部分(包括软件、数字内容等多媒体系统)、智慧博物馆系统(智能导览、智能服务、智能管理等)、博物馆安防系统、展厅及配套公共部分(含展陈空间、功能空间、配套区域、文物库房、考古技术用房、办公区域等,详见展陈大纲要求)装饰安装工程(含吊顶、隔断饰面、地面、电梯矫厢、自动扶梯、涂料、玻璃等)、标识标牌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展陈大纲》的要求。
②滨海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③滨海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布展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场景雕塑的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的开发及创意制作、多媒体展项的施工、智慧博物馆系统施工、智能系统的施工、展品陈列布置、布展工程施工、展厅及配套公共部分(含展陈空间、公共空间、功能空间、配套区域、文物库房、考古技术用房、办公区域等)的装饰安装工程(含吊顶、隔断、饰面、地面、电梯矫厢、自动扶梯、涂料、玻璃等)施工、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的内容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5.项目地点:滨海县中市路以西,人民北路以东,响坎河以北。
6.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3100万元。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运营标准:具有运营经验,拥有专业的运营团队,符合文化艺术类场馆运营要求,能够为场馆的运营及维护提供完善的技术保障,具备运营服务能力。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各项资质要求,具备不同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必须符合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详见“5.联合体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施工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文化艺术类产品及服务经验。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3)投标人类似运营服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文化艺术类产品及服务类似业绩合同,合同内容包含本项目运营内容中至少一项服务内容(指公教活动策划、文化艺术展览、文创礼品开发、智慧博物馆中任意一项)。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包含1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1名设计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职工)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职工)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最多只能包括1名工程设计单位、1名施工单位和1名运营单位。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⑤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存在2019年6月1日以来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行政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⑥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存在2019年6月1日以来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行政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此处含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施工和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2月-2021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其他未详尽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4.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5.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六、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辛丰宇、徐鹏程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层1806开标室。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55
3-6
3.5-7
1-3
2.5-5
3.资信水平(3分)
1.投标人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甲级资质证书的得1.5分;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乙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丙级资质证书的得0.5分。
2.投标人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壹级资质证书的得1.5分;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贰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叁级资质证书的得0.5分。
0-3
6
九、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的支付:
(1)设计部分:方案审定,出全套施工图纸后付至工程设计金额的50%;竣工验收完成后付至工程设计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年且无质量缺陷时按审计价结清。
注:主要设备指多媒体设备定制。
(3)施工部分:在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工程款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80%;余下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年且无质量缺陷时按审计价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