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至“文化大革命”时期形成高潮。焦作市也和全国一样,当年成千上万的知识青年积极响应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号召,激情澎湃,经历了下乡、锻炼、返城三部曲,体验了个中的苦辣酸甜。如今40年已经过去,当年的“辉煌”仍印在一代人的心上,又定格为中共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其得失任由史学家及后人评说。
历史背景
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毛主席在前一天发布的最新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的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这是毛主席关于上山下乡的第二次号召。这一指示的发表,立即在全国城乡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当晚各地便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庆祝游行,气氛十分狂热。紧接着,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出现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新高潮,其中主要是中学毕业生。各地在动员知青下乡的同时,狠批“读书做官论”、“下乡镀金论”、“养儿防老论”等,认为中央的伟大战略部署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百年大计。学生们也纷纷表示,要实现思想革命化,扎根在农村,干一辈子革命。“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各种弊端和矛盾日渐突出,在经历了短暂的余波后,于1980年基本结束。至此,历时20余年的上山下乡运动宣告结束。
基本概况
焦作市最早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从1965年开始的。从1965年到1981年,全市共动员组织和安置了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人员29649名。仅1968年到1979年焦作市就有下乡知青23000余人。基本情况大致如下:
1.组织机构方面。焦作市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为了动员和组织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1964年11月建立了焦作市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1967年11月更名为焦作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1968年,焦作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了由一名副主任、两名常委和委员组成的毕业生分配安置领导小组,史尚华同志任组长;8月改称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公社、街道、学校、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相应了机构,配备了干部,具体负责宣传发动、政治思想教育、收集情况、掌握进度、与社队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和组织训练、欢送安置等项工作。1972年11月16日成立了中共焦作市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安华同志任组长,编制20人,下设办公室。
为了落实毛主席的“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乡劳动”的指示,给干部提供锻炼改造、重新学习的机会,同时协助社队加强对下乡知识青年的领导,组织知识青年认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焦作市先后组织了10批826名国家干部到农村去带领下乡知识青年,时称“带队干部”。这些带队干部分布在全市5县43个公社120个大队和知青农场以及市郊8个公社82个大队和18个青年农场,他们协助社队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下乡知青,同知青同吃同住同劳动,及时解决下乡知青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下乡知青在政治上有人抓、生产上有人教、生活上有人管,被誉为“贫下中农的好帮手,下乡知青的知心人”。
下乡人员的口粮标准,一律按每人每月45斤贸易粮计算,第一个月由动员单位发,第二个月由安置地区解决,余粮队由队解决到明年麦收,缺粮队由国家供应。补助布票15尺,蚊账布等8尺,棉花3市斤。1973年规定了新的下乡补助标准:跨地区每人补安家费510元,本地补490元,到国营农场补400元。具体办:建房补200元,购买砖瓦、木材等基材;生活补200元,农具、学习材料、医疗补助、旅运费每人补100元,其他15元;建房按人均8至10平方米,木材0.3立方米,布票15尺,棉花3斤。1974年,又对建房补助费、生活、被服用品、医疗、学习、小件农具、炊具、车旅费等作了进一步规定,其中医疗补助费平均每人10元,用于缴纳前三年的合作医疗费。市委副书记唐纪在1973年的下乡动员会上强调,知青下去要吃有粮、住有房、睡有床。
3.安置形式及生产生活方式。1968年开始的大规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采取的安置形式大致有3种,即建立国家干部带队、当地老农、下乡知青三结合的青年队;青年小组集体插队;返乡和投亲靠友,后又增加安置到农场的形式。带队干部占下乡青年的6%。1973年参照外地经验,建立了新的安置形式,按系统办青年农场和青年队。这种安置形式的好处是,第一,各单位便于动员发动工作;第二,下去后便于领导和教育;第三,现有农场和青年队有生产基础;第四,有利于工业支援农业,工农业互相促进,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当时的主要知青点有:矿务局三个农场接纳本系统;平光、中州等厂矿办为重工系统;商业干校为财贸系统;原亮马畜牧厂为建工和交通战线;五七干校为文教卫生系统;原矿院、轻工各为原系统;武钢粘土矿、市硫磺矿在龙洞公社选点办青年队;市直机关充实焦南、墙南青年队等原有青年基点;三个城区等单位下乡,除归各战线安排外,其余充实其他青年队。知青场、队所占土地的公余粮及其他农业税,财政部门予以冲销,不交税,不上交利润,不担负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尽快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不论何种安置方式,一律将户粮关系转入驻地,落户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