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2002年10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文物包括:(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关于文物的认定的标准和法律依据,国家文物局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于二○○九年八月十日印发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该文件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
事实上,作为文学作品中虚构的江南钱塘名妓,杭州市政府在修复该墓时,就曾引发诸多社会争议,2014年苏小小墓还不是文物,15-22年也没有在杭州1-7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上看到。难怪为了造谣张姓演员,苏小小被谣传成烈士这样令人瞠目结舌的笑话都能搞出来。
作为一个平台上的知名历史博主,作为一个杭州人,该博主在看到张姓演员被造谣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拳头硬了”,还认为坟头照相不应该。请问您是对图片中接踵而至留影纪念的老百姓有什么意见么?您可知道在当时的情形下,您这几句话会产生何种恶劣影响?您真是杭州人么?您懂历史么?您对事实视而不见,对真相毫不求证,是什么让您冒着如此大的风险违背了作为一个历史博主的基本原则啊?难道仅仅是对张姓演员的行为不满?!还是您这个历史博主压根儿就是个冒牌货?!
一年半了,我们依然对此事耿耿于怀,主要原因就是这些谣言太过虚假,假到你一眼就能看穿,这是为了害人编造的。我这个历史从业者就是因为如此,才出来科普文物认定的。
写这篇科普文时我的心情其实挺沉重的,时至今日,当天阅读量高达5.7亿次的某演员坐墓前拍照的热搜词条依然还在,可早已无人问津。当天推波助澜火上浇油的那些言论也依然还在。须知你吃的每一口无关紧要的瓜都可能是另一个人活生生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