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与美术馆的概念源于西方,因此很多中国传统艺术的表达形式在今天的展览中会非常尴尬。比如:手卷、册页,哪怕是立轴,因为其形式的生成与“民主化”的公众欣赏有着天然的矛盾。故而,如何使东方的艺术在展览中得以诗意地栖居,一直以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从另一个方面讲,当大家开始对白盒子的展厅产生疲劳与再思考的时候,如何让东方的思维与诸多当代艺术探索的成果服务于今天的展览,恐怕又是一个问题。因此,我希望通过近年参与策划的3个案例,来讨论关于从思考方式到展览策划以及实施中“营造”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探寻中国艺术思维对展览这一传播方式的价值,尤其是如何让观者在不觉地“入境”中体味艺术的魅力,拉近心与物的距离。
“人生若寄——齐白石的手札情思”
笔者所在的单位北京画院,成立于1957年,而画院体制可追溯到五代,应该已超过1000年。北京画院的首任名誉院长是齐白石,他是20世纪中国艺术的大师之一。2014年是齐白石诞辰150周年,以此为契机,我们做了一个全景式的齐白石研究展。齐白石从湖南乡间的一个木匠成为中国艺术的巨匠,其传奇人生以及集大成的艺术风貌如何呈现?更重要的是此次展览将首次全面展出齐白石的各种手稿,所以我们既要通过文献、绘画作品串联出齐白石的人生,又要把他的手札、诗草等巧妙地纳入进来,这是不容易做到的。
最终,大家选择了中国人最喜欢的讲故事的方式做了这个展览。白石老人有一本脍炙人口的书:《白石老人自述》。此书由齐白石口述,门人张次溪整理而成,可谓齐白石最好的人生独白。故而,本次展览也借用《白石老人自述》,以第一人称“我”来导引观众,在老人的娓娓道来中,细细体味那些“广大”与“精微”相融汇的作品、手稿,以及他坎坷、艰难,而又丰富、精彩的人生。
作为一个展览的序曲,一个好的开头会引人入胜,让观众怀着更大的兴趣走下去。《白石老人自述》的开篇就非常抓人:“穷人家孩子,能够长大成人,在社会上出头的,真是难若登天。我是穷窝子里生长大的,到老总算有了一点微名。回想这一生经历,千言万语,百感交集,从哪里说起呢?”的确,齐白石1864年1月1日出生,1957年9月16日去世。他近百年的人生跨越了晚清、民国与新中国3个历史阶段,可谓历尽沧桑。要说尽这近一个世纪的漂泊,的确是用“百感交集”这4字再恰切也没有了。所以我们没有再去写一个前言,《白石老人自述》的开篇就是展览最合适的序言。与此同时,我们发现连展览的结构都不用再去划分,因为《白石老人自述》已经清楚地分好了齐白石大半辈子的各个阶段。
“人生若寄”展览前言图片提供:吴洪亮
美术馆人与美术史学者的职责不尽相同。后者经常要做定性工作,如一个艺术家或一件作品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其意义在于何处等等。而美术馆则是一个更加开放的平台,工作人员要做的不是定性,而是以呈现、引导、领悟的方式,把问题留给观众,引发他们的思考。因此在展览最后,我们给观众留下了几个问题:“150岁的齐白石还活着吗?他的艺术在21世纪的今天是否依然具有魅力?齐白石从木匠到巨匠的艺术历程在证明什么呢?我们期待您的答案。”这种开放式的结尾为观众深入体味展览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观”主题系列展览
面对如此喧嚣的环境,如何能使观者进入一种有如“澄怀观道”的情境是关键的一步。要达到这样的目标,有两方面的工作要到位,其一是空间的控制,其二是人的控制。所谓空间的控制就是要通过空间的合理排布,使观者不知不觉地融入一个相对平静的观画的状态。因此,我们将今日美术馆一号馆4层的环形空间分成6个主要部分:主题区、概念区、品茶区、观画区、品评区、对比区,顺序展开。
展厅平面图图片提供:吴洪亮
“观”展览参加在美国纽约举行的“艺术中国汇”图片提供:吴洪亮
观画现场图片提供:吴洪亮
在观画之后,我们收集了观者直接的感受,除感到新鲜、感动之外,听到最多的两个字是“奢侈”。这使我们又心喜又悲哀。心喜是在情感上大家为有这次体验而感到高兴,基本认同了这种方式。悲哀是它并非能使中国画的传统成为常态而接受。但如果中国画的欣赏方式仅仅限于在历史的回忆中,或者限于几个文化精英小范围的雅趣中,恐怕是要死亡的。我们要在一个信息泛滥与信息符号化的时代,找到中国艺术诗意的栖居之地,仅是这样的实验是完全不够的。我们是否有可能以这个实验为起点,将其推进下去。如在现有美术馆的公共教育区建立可预约的观画功能。假设一天接待50多名观众,一年也可接待近两万人次。这是个不大不小的数字,但如前文分析,人际传播方式的有效性高,对于传播中国艺术的成效应不容忽视。而这种对中国艺术传统欣赏方式的回归实质上是对中国艺术精神与审美理念的回归。从在美术馆平台可实施性的实验到常规化的过程,是美术馆对展现中国本土艺术精髓的实践性推展。因此在全面、深入地研究中国艺术的创作、呈现、观看、传播等方面问题的基础上,是否有可能逐步建构具有中国艺术特色的、自成体系的中国的美术馆展示方式,成为这一实验引发的深层问题。
“自·牡丹亭——当代艺术展”
昆曲是首个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国艺术形式,其源于中国元朝末期(14世纪中叶)的苏州昆山一带。在我看来,昆曲不仅仅是某个剧种,而是融文学、戏剧、美术、造园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艺术。在性格上,昆曲一面是“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的力量,缓、细、柔,却可以俘虏你、打倒你,一面是深邃的刚强,有四两拨千斤的厚重与沉着。昆曲不只是给你看、给你听,而是带你走的艺术。如果昆曲是传统中国留给我们的一份遗产,那么《牡丹亭》这出戏则是其代表。
《牡丹亭》是一出关于“爱”的戏剧,整个策展与作品的选择也是与情、与爱、与个人直觉的感悟、与大胆地表达甚至与超越极限的想象有关,而无所谓绘画、雕塑还是装置、影像,最重要的是作品创作的态度。展览的节奏要如同戏剧,要有跌宕感,要有情绪的起伏,还要有生旦净丑的角色感。我希望展览应该带给观者的是一次眼睛、耳朵甚至嗅觉、触觉的多重体验。这个展览应该有互动性以及互动性的表演。因为《牡丹亭》给我们提供的就是两个世界的穿越,今天虚拟世界(此处指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也提供了这种穿越的逻辑,因此我会邀请做网络互动的人士与戏剧人结合,拓展线上的空间,达到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展览现场与网络空间的交互,甚至将交互的结果带到展览的现场,与观众进行直接的交流,这就是“自·牡丹亭”的策展要求。
“自·牡丹亭”展览现场图片提供:吴洪亮
“自·牡丹亭”的展览共分为4个板块:“自”“惊”“寻”“还”。这4个字均源于《牡丹亭》。“自”强化此展览的思考来自《牡丹亭》,可视为整个展览的引子;“惊”取自《惊梦》一折,希望这个板块先声夺人,呈现出“此处无声胜有声”的状态,强调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对撞,甚至东西方文化的回响;“寻”自然源于《寻梦》的片段,试图找到多种情愫叠加的复杂性与对象纠葛的冲突感;“还”则是来自《牡丹亭》的另一个名字《还魂记》,更因为“还”代表回来,也意味着对再次拥有爱的期盼,当然,从深层的理解上也是如前文所说是对中国文化传统、艺术精神的一次面对未来的再回首。
“自·牡丹亭”空间图片提供:吴洪亮
总之,“自·牡丹亭”这个展览是为昆曲的当代艺术表述而作,为杜丽娘与柳梦梅的情感在梦中井喷而进行的一次艺术家的集体应答,他们的爱是冒险,这个展览也是一次冒险。
马克斯·韦伯曾说“国家是民族文化价值体系的最牢固的捍卫者”,而在全球化背景下的美术馆在成为世界艺术交流展示平台的同时,也应成为本国、本民族艺术的“捍卫者”。中国的艺术及其思维方式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已形成了自身鲜明而稳定的形态。中国的美术馆自然应该成为对中国文化艺术及理念进行当代化呈现的空间。由此,或许才能使中国的美术馆逐步建立起符合自身艺术规律的新模式,更有效地成为彰显中国艺术的平台与传播中国艺术的推手。
这一过程,不应该是简单的说教式的传播,而应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恰如中国艺术所希求的带你“入境”的过程。此时,所入的是一份意境,那个“意”是关于心中之音的,调节的是“心与物”的距离。我们希望成为真的实践者。
作者|吴洪亮(北京画院院长,北京画院美术馆馆长,齐白石纪念馆馆长,2018年当选为北京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本文选自《艺术博物馆》杂志国际刊总第1期
编辑|郑丽君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一、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