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省文物工作成绩显著,为“十四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全省文物事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发展前景可期。
1.“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时期,全省文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决策部署,坚持务实创新抓保护、攻坚克难促发展,文物事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展示湖南历史文化形象的亮丽名片、保护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阵地、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改善民生福祉的有效途径。
(3)文物考古研究成果丰硕。强化文物考古和抢救性保护。基本建设考古工作制度逐步完善,配合机场、高速公路、高铁、电网、气化湖南等重点建设工程开展考古调查勘探项目197个、考古发掘项目116个,抢救保护出土文物和重要标本10余万件。推出重大文物考古成果。不断深化马王堆汉墓、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等出土文物研究,新发现华容七星墩遗址和南县卢保山史前城址,长江中游史前古城数量增至20座,桂阳桐木岭矿冶遗址等考古成果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国“考古大省”地位进一步巩固。深化重大考古遗址保护利用和重要文物考古合作项目。不断完善永顺老司城遗址、澧县城头山遗址、长沙铜官窑遗址、宁乡炭河里遗址、里耶古城遗址等国家大遗址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建设,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援助孟加拉国联合考古项目重要成果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万里茶道(湖南段)”联合申遗项目积极助力中蒙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合作。援藏考古成果突出,持续开展山南庄园寺院壁画调查研究,出版《西藏中小寺庙壁画调查和数字化记录》等著作2部。
?2.“十四五”时期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文物事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系列挑战。
(1)从机遇来看。新时代为文物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文物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文物事业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物事业迎来了发展的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为文物事业发展拓展新空间。文物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层面“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和省级层面“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明确,为文物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新空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追求对文物事业发展提出新期待。文物、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是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内容,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不断提升,这方面的需求会不断增加,为文物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
(2)从挑战来看。经济发展放缓影响投入保障。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化遭遇逆流,国内经济发展面临转型升级,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而文物事业的发展需要强大的经济作为保障和支撑,目前文物保护投入不平衡,市县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点的保护现状堪忧。队伍建设短板制约发展空间。全省机构改革后,市州以下专门文物行政管理机构撤销,人员减少,部分熟悉文物工作的专业人员流失,管理队伍力量特别是基层文物保护机构和人员力量弱化,制约文物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主线,以强化文物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动力,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研究利用,全面推进文物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形成“两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两馆”(“没有围墙的革命历史博物馆”、省博物馆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两体系”(湖湘文化博物馆体系、湖湘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体系)发展格局,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活起来,全面提升湖湘文化影响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树牢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全面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文物管理利用的水平和能力,发挥党委在文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文物保护利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文物传之于民、用之于民、惠之于民,使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依法保护利用。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健全文物保护利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文物部门守土尽责使命担当,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坚守文物安全红线,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
——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深化文物领域各项改革,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推出重大举措,推进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着力破解影响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制约文物作用更好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
——坚持服务大局。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推进文物事业积极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激发文物事业创新创造活力,充分发挥文物事业在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文化强省建设和湖湘文化传承中的独特作用。
3.发展目标
到2025年,以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重点,推进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初步实现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文物研究传播水平大幅提升,文物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文物科技与人才支撑坚实有力,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深度融合,“两园”“两馆”“两体系”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考古强省”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文物的有效保护率与合理利用率快速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文物工作在增强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彰显,走出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表1“十四五”时期湖南文物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5年
属性
?
资源管理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数量(处)
1处
预期性
新增世界文化遗产数量(处)
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个)
50个以上
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个)
200个以上
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个)
1000个以上
新增考古遗址公园(个)
3个以上
文物安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
100%
约束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完成率(%)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火防盗设施建设率(%)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检率(%)
革命文物
国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数量(个)
1—2个
国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数量(处)
博物馆
事业发展
全省备案博物馆总数(家)
200家以上
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数达(家)
50家以上
免费开放博物馆总数(家)
180家以上
年举办陈列展览数量(项)
180项
年观众人数(万人次)
3500万人次
年推出网上展览数量(项)
1000项
博物馆新建、扩建和功能提升数量(家)
30家
推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数量(个)
20个
科技创新
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新建数量(家)
1家
省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新建数量(家)
5家
“互联网+中华文明”重点示范项目实施数量(个)
5个
人才培养
每年培训技能人才(人)
100人以上
每年培训科技人才(人)
30人以上
每年培训管理人才(人)
50人以上
三、提升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水平
坚持系统整体保护,健全文物保护机制,组织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统筹城乡文物保护和利用,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水平。
1.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
大力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以国务院公布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实施桐木岭矿冶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炎帝陵舜帝陵保护与传播能力建设、城头山大遗址保护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项目,实施岳州窑遗址保护利用、衡山窑遗址环境保护、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醴陵窑保护等古代陶瓷遗址与陶瓷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实施28个国保省保集中连片传统村落文物保护、洪江古建筑群本体保护与展示等古城古镇古村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湘潭文庙保护展示、梅城文武庙本体保护等古建筑保护项目,实施浯溪摩崖石刻数字化保护、丹口苗文石刻群预防性保护与数字化展示等石刻文物保护项目。推进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以省政府公布的第十批、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以市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全面提升全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能力和水平。加大湖南长江沿线地区文物资源调查和保护工作力度。
2.统筹城乡文物保护
3.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申报工作
4.推进文物古迹开放利用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湖湘文化。实施文物合理利用创造创新工程,加大全省文物资源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力度,创新文物利用机制和方式,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全面提升文物合理利用水平。支持文物博物馆单位、党史研究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联合开展湖南历史文化、革命文化重大课题研究。加强标识性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挖掘阐释,以炎帝陵、舜帝陵、城头山遗址、老司城遗址、岳阳楼、韶山等为重点,积极推介申报一批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丰富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中的湖南元素。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使用和运营管理。
专栏1?文物古迹抢救保护重点工程
1.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重点实施炎帝陵舜帝陵保护与传播能力建设、列入国家大遗址项目库的遗址、四方城遗址、汉代长沙王陵墓群、安乡南禅湾晋墓群、益阳故城遗址、罗子国城遗址、高庙遗址、索县城遗址的保护展示与环境整治等项目。
2.古代陶瓷遗址与陶瓷文化保护传承。重点实施岳州窑遗址保护利用、衡山窑遗址环境保护、醴陵窑本体保护与环境整治、羊舞岭窑环境整治、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利用等项目。
3.古城古镇古村文物保护。重点实施洪江古建筑群本体保护、28个国保省保集中连片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勾蓝瑶寨文物保护与展示、中田村古建筑群本体保护、宝镜何家大院本体保护、浦市镇古建筑群文物本体保护、侗寨申遗点文物保护等项目。
4.古建筑保护。重点实施湘潭文庙保护展示,梅城文武庙保护、零陵文庙本体保护,崇实书院本体保护与环境整治,湘昆古戏台保护,天心阁古城墙保护,龙兴寺展示与结构安全监测,岳阳楼石质文物保护与主楼结构安全监控等项目。
5.石刻文物保护。重点实施浯溪摩崖数字化保护、丹口苗文石刻群保护与数字化展示、淡岩石刻保护、朝阳岩石刻本体保护、苏仙岭摩崖石刻群保护、南岳摩崖石刻数字化保护等项目。
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充分发挥湖南省丰富的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弘扬革命文化,打造“没有围墙的革命历史博物馆”。
1.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
2.深化革命文物系统研究
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制度,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家库,整合文物、党史、军史、档案、高校、科研院所等方面研究力量,加强革命历史研究,深化对革命文物内在价值的研究阐释,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加强对党的创建时期和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研究,推出有深度、有份量的研究成果,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充分彰显革命文物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
3.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力度
4.提升革命文物陈列展览质量
优化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区域布局,指导支持一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展陈提升项目,完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改版提质的支持政策和管理机制,深化研究、及时补充体现时代精神的陈列展览内容,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可进行局部改版改造,基本陈列超过10年的可进行全面改版改造提质。建立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内容和解说词的研究审查制度,由宣传、文物、党史部门切实把好政治关、史实关、导向关,增强陈列展览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策划推出一批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精品展览,生动鲜活地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
5.拓展革命文物运用新路径
专栏2?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点工程
1.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对标中央公布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重点推进湘赣、湘鄂赣、湘鄂川黔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革命文物的修缮与展示、主题革命史实的整体陈列。
2.长征文化线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整体保护工程。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保护规划为蓝图,对全省长征革命文物,指导实施资源普查和专项规划,督导实施保护修缮、安全防范、整治提质、原状陈列和辅助陈列,以及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利用。
五、加快建设考古强省
坚持考古在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高起点谋划考古强省建设,加强对考古工作的统筹规划,实施古代文明考古探源工程,完善建设工程考古制度,做好考古成果的发掘、整理和研究,推进考古强省建设,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贡献湖南力量。
1.实施古代文明考古探源工程
开展长江中下游史前遗址考古研究,建立湖南新石器时代文化谱系,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贡献湖南力量。对各类遗址进行全面调查、勘探和发掘,建设相应规模的遗址博物馆。支持以重要考古遗址为核心,加快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老司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炭河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里耶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国家级和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以城头山古文化遗址为中心,支持建设澧阳平原史前遗址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以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加强环洞庭湖地区考古学文化的系统性研究。
2.完善建设工程考古制度
制定“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应会同自然资源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划定为文物埋藏区,并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认定。各地在土地储备入库前,对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必须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经费由土地储备机构列入土地储备成本。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以及文物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3.加强考古和历史研究
深化历史研究,更好阐释文物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揭示其中蕴含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和文化自信,更好发挥文物知古鉴今、资政育人优势作用,更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持续推进“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与“考古中国”重大研究项目,构建以更新世环境与文化研究为重点的旧石器时代考古学研究体系,以稻作农业起源和社会复杂化研究为重点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研究体系,以中华文化多元一体进程研究为重点的湖南商周秦汉考古学研究体系,以湖湘文化研究为重点的六朝——明清考古学研究体系,以文物保护勘察设计及保护规划、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公众考古为重点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体系,强化考古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大遗址保护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
专栏3?“十四五”时期湖南考古研究重点领域
1.田野考古理论技术与方法。主要包括中国学派与湖南学派、田野发掘技术与方法、考古学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2.旧石器文化与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环境的适应与文化适应,旧石器文化分区,旧石器早、中期与晚期的文化关系、现代人起源与迁徙研究。
3.新旧石器过渡与稻作农业起源问题。主要包括更新世晚期环境变迁、区域与文化(旧石器向新石器的过渡)、过渡时期考古遗存与经济形态研究。
4.聚落形态的演变与社会复杂化进程问题。主要包括新石器考古学理论、方法与技术的探讨,以洞庭湖区为重点的史前社会研究,科技考古、环境考古,四水流域的文化谱系,环洞庭湖的文化谱系与类型,湖南史前社会对早期中国文明探源的贡献研究。
5.商周时期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问题。主要包括文化的分区,文化序列,考古学文化与族属,楚文化与越、濮、苗蛮的关系,湖南地区古文化-古国-方国-帝国的发展历程等研究。
6.秦汉考古的两区分野研究(以雪峰山为分水岭的湖南历史文化区的形成过程)。主要包括长沙国(湘、资流域)与武陵郡(沅、澧流域)的考古发现与研究,苗、土家、瑶、侗、壮等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考古学文化研究。
7.六朝—元明时期的考古学研究。主要包括湖南陶瓷业的形成与发展,窑业技术的发展与湖南社会经济的关系,移民与湖湘文化的形成,重写“湖南人之由来”及“近代湖南人之蛮族血统”,湖湘文化的考古学实证,湖南地区的民族考古学研究。
8.作为文化传播与扩散地带的湖南研究。主要包括南岭走廊、湘渝黔走廊、湘赣廊道、湘鄂通道研究。
9.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主要包括古迹遗址的保护规划、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考古学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湘南与湘西古村落片区的保护与利用、考古与文化遗产创意产业、文旅融合与考古研学旅游、文物考古法律政策研究。
10.南方潮湿环境下古迹遗址科技保护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应用。主要包括考古发掘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出土现场遗迹与遗物保护)、有机文物保护、石质文物保护、金属文物保护、壁画保护、土遗址赋存环境研究、土遗址保护技术与方法、遗迹遗物现场保护与展示、考古遗址公园与遗址博物馆建设研究。
4.强化考古能力建设
依托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建湖南文物考古研究院,进一步完善考古基地和考古工作站建设。加强考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考古标本保护能力和展示展陈水平。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考古中的应用,鼓励多学科多领域协同合作,推动科技测年、环境考古、动物考古、植物考古等科技考古分支发展。积极发展数字考古,提升考古信息采集管理、综合分析和研究应用水平。创新资源整合机制,促进高校考古院系与考古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完善兼职双聘教授制度,优化学科资源分配和学科交叉评议机制。坚持“科学发掘—保护利用—展示阐释”三位一体,切实提高考古学术成果转化与普及的能力。
专栏4?“十四五”时期湖南考古能力建设重点
1.考古标本保护能力建设。在重点区域或文物资源丰富的市县,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考古标本收藏场所、整理研究场所、对外展示场所,全面提升考古标本保护能力。
2.科技考古能力建设。以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博物馆、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省内大专院校为重点,改善实验室考古条件,开展实验室考古研究。
3.考古基地与考古工作站建设。提升现有考古基地管理水平,推广以强带弱为特点的考古工作站建设模式。
4.考古成果创造性转化能力建设。建设一批考古研学基地,加强考古遗址的价值发掘与传播,普及重要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将考古成果转化为社会知识,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考古成果与民众共享。
六、建设湖湘文化博物馆体系
坚持公益属性,突出社会效益,推进不同层级、属性、类型博物馆发展。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水平,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博物馆发展格局,着力建设湖湘文化博物馆体系。
1.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
研究制定全省博物馆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统筹不同层级、属性、类型博物馆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博物馆发展格局。以创建世界一流博物馆、卓越博物馆为目标,支持湖南省博物馆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推动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刘少奇同志纪念馆、长沙市博物馆、长沙简牍博物馆等发展升级。促进湖南党史陈列馆、湖南省地质博物馆等提升品牌以及协调推进湖南革命军事馆建设。支持长沙市打造博物馆之城。实施中小博物馆扶持行动,开展“一县一品”的基层博物馆工程,加强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市域、县域博物馆总-分馆制,有效盘活基层博物馆资源,2025年实现县级国有博物馆全覆盖。鼓励国有行业、高校和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和需求建设特色博物馆。加强博物馆资源整合与创新,联合推进场馆联盟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长株潭一体化文博领域协同发展。完善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指导省博物馆学会成立全省非国有博物馆联盟。
2.夯实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3.提升博物馆服务能力
实施湖湘文化陈列展览精品工程,培育陈列展览展示人才。坚持守正创新,推出符合时代需求、高质量的原创性主题展览;鼓励博物馆建立以陈列展览为中心,推出教育活动、学术研讨、文化创意、公众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展陈体系。支持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示,提高藏品展示利用水平。探索独立策展人制度。拓展线上文物展示和互动体验,实施“互联网+湖湘文明”展示工程,加强与融媒体、数字文化企业合作,创新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博物馆云展览、云教育、云文创,发展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等新型文旅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博物馆传播体系。进一步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倡导博物馆设立教育专员,提升教育和讲解服务水平,鼓励省级以上博物馆面向公众提供专业研究人员的专家讲解服务。实施一批博物馆社会教育示范项目,创建博物馆青少年教育活动项目品牌。推动博物馆文化扶贫,增加展览、教育活动进乡村频次,助力乡村振兴。
4.创新博物馆激励机制
专栏5“十四五”时期博物馆建设重点工程
1.“一县一品”博物馆扶持工程。重点扶持中小博物馆发展,2025年基本实现县级博物馆全覆盖,特色博物馆达到100个,提升全省博物馆整体水平。逐步完善县级博物馆1个基本陈列和1个专题陈列的陈列展览体系。
2.基本陈列整体提质工程。力争落实各级财政应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进行局部改陈布展,超过10年的进行全面改陈布展政策。支持符合改陈政策的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基本陈列提质改造,重点支持岳阳、衡阳、郴州、娄底、益阳、永州市级馆基本陈列提质改造。
3.馆藏文物清库建档工程。推进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文物名录核定和公布。推进馆藏文物清库建档、全省珍贵文物备案。推进博物馆藏品文物数据库标准化建设。
4.馆藏文物整体保护工程。包括馆藏文物的本体保护修复、预防性保护及库房提升、数字化保护项目。重点实施珍贵濒危文物以及青铜器、简牍、书画、纺织品、漆木器、陶瓷、革命文物等易损文物本体修复项目,至2025年,修复文物本体1000件/套以上。逐步实施预防性保护和县域中心库房提升项目、数字化保护项目,逐步完成收藏500件/套以上珍贵文物或5000件/套以上馆藏文物的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及库房提升。
5.“互联网+湖湘文明”展示工程。全面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充分利用藏品资源,拓展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探索“云展览+云直播”模式,推介一批优质线上展览、线上教育活动,拓展湖湘文化线上传播能力。并据此促进博物馆服务、保护和管理工作智能化协同发展,完善博物馆管理体系,形成全省博物馆网络矩阵。
七、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进文物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文物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应用水平;坚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不断健全文物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机制,全面提升文物人才专业素质,为文物事业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1.加大文物科技创新应用
2.推进文物数字化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全省文物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文物数字建设标准研制,将文物数字化工作从采集、整理、存储、加工、使用全流程纳入标准规范,建设湖南文物资源大数据库。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将AR、VR、全景数字扫描、3D打印等技术运用到文物保护与利用中,开发数字化展示平台,建设网上虚拟现实展厅,研发文物保护与利用手机APP,实现移动端数字化共享。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设文物数字化研究机构,加强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培养文博知识与信息化技术融通的复合型人才,为企业、博物馆及文保单位输送人才。
3.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4.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布局湖南,支持在省级文博单位建立文物保护利用科技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整合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文博单位科研力量,建立湖南文物领域省级智库。推进支持湖南省博物馆、岳麓书院等重点文博机构建设文物保护和研究传承利用高地。建立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保护和文化创意研发中心。
八、推进让文物活起来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文物合理利用方式,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成为扩大湖湘文化影响力的重要名片。
1.发挥文物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公共教育、文化服务等作用,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推介文物所蕴含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和时代价值,让文物活起来。提升考古遗址公园运营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实施“一园一策”和评估监测。鼓励因地制宜将文物建筑辟为公共文化设施或场所。推动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博物成为特色旅游目的地和文明旅游的典范,发展文物研学旅行、体验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
2.有序扩大社会参与
实施“我爱家乡文物行动计划”,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支持、引导城乡群众组织和保护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活动,鼓励向国家文物事业捐赠文物或捐赠资金。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文物资源基础信息开放共享、文物旅游融合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可按规定参照执行支持文化旅游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企业用于文物保护利用的资金可计入成本核算。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文物博物馆领域的技术审核、咨询评估等工作。鼓励民间合法收藏交流文物,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建立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管理系统,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争取文物进口免税政策支持,多渠道促进海外文物回流。
3.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4.创新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九、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以确保文物资源安全为核心,加强各级各类文物资源管理工作,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督察,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守文物安全底线。
1.加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
建立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文物调查、申报、认定、登记、定级、公布、撤销和退出机制,梳理文物法定命名体系,建立文物资源目录,实现动态管理、主动发布。
2.实施文物平安工程
3.强化文物行政执法督察
落实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完善案件分级管理、应急处置、挂牌督办等机制,建设文物执法管理平台。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加强文物执法督察力量,对文物资源丰富、安全形势严峻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察。规范文物违法举报流程,加大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执法督察中的应用。
专栏6?“十四五”时期文物安全防护重点工程
1.革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重点推进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湘赣边革命文物、雪峰山抗战遗址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系统开展长征文化线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整体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以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长征线路为主,兼顾红二、红六军团长征线路,对涉及全省34个县级行政区划内的长征革命文物,指导实施现文物安全现状调研和和文物安全专项规划,全力保障长征文物文旅融合区的文物安全。
2、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安防工程。重点实施列入国家大遗址的古文化遗址、益阳故城遗址、洪江高庙遗址、常德索县城遗址等安防工程。
3.古城古镇古村消防工程。重点实施28个国保省保集中连片传统村落消防工程。
5.博物馆文物安全防护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全面评估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文物安全现状,5年内重点实现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安防、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全面达标。
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推进规划落地落实,形成全省文物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大资金投入
3.完善法规体系
进一步完善地方文物保护法规体系,适时修订《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湖南省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推动各地党委和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压实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追责机制和退出机制;积极推进革命文物、大遗址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鼓励各市(州)因地制宜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
4.强化规划落实
成立省“十四五”文物事业规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中期评估;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制度、规划和政策的合力,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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