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博物馆公开招聘聘用制讲解员公告
延安博物馆坐落于延安新区中轴线上,总占地面积124.04亩,总建筑面积63358平方米,陈列展览由人文历史基本陈列和地理自然、民俗风情、城建规划三个专题展览组成,以临时展览、互动体验区为补充,构建立体而多样的展陈传播体系,全方位展示延安锦绣的山川、悠久的历史、浓郁的民俗、灿烂的文化。为确保延安博物馆讲解接待工作正常运行,按照《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延市办字〔2022〕37号)和《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系统聘用制讲解员管理办法》(延政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2023年延安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讲解员11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讲解事业;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男净身高在172厘米以上,女净身高在162厘米以上;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所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方可报考;
5.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6.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五官端正,言谈举止大方得体。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系统在职讲解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等一式三份。
3.资格审查: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普通话测试的方法进行,具体由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五)录取及公示
(六)聘用
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讲解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薪酬待遇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系统聘用制讲解员管理办法》(延政办发〔2023〕1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联系
联系人:张雪冬13892187008
谭舒允18629215828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平等、有序进行,成立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公开招录延安博物馆聘用制讲解员工作小组,负责招录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审核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招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吕向东纪念地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虎玲纪念地管理局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
徐林延安博物馆馆长
成员:黄卉青纪念地管理局宣传法规处处长
马军堂纪念地管理局文物博物馆处处长
马滔纪念地管理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六、纪律要求
招录工作小组要加强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在面审、考试试题的命制、提取、保管、交接、阅卷、登分、考官抽选、封闭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环节接受局纪检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考试工作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