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相貌端正;
3.淄川区常住户口或常住人口;
4.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有一定普通话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笔试(A01、A02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二楼(般阳路22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本人身份证。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如A01、A02岗位不需笔试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名,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确定。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按照1:1比例确定首批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管理
五、待遇
月工资按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执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