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为兴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人员26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青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不得应聘。
2024年毕业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原则上不能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计划调整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主要如下:
1.《报名登记表》(1份,手写签名和日期)。
2.《笔试准考证》(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对出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教育和体育局版块”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8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教育和体育局版块”予以公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七)公示及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教育和体育局版块”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