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为兴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129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中职教师45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2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5月8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先参加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等。
4.计划调整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主要如下:
1.《笔试准考证》(1份)。
2.《报名登记表》(1份,手写签名和日期)。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对出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