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医学类(A类)
1:3
2
中级
临床医学B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具有1年及以上三级妇幼保健医院工作经历;具有中级职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
临床医学C
具有1年及以上三级妇幼保健医院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D
麻醉学
临床医学、麻醉学
具有1年及以上三级妇幼保健医院工作经历。
医学影像学A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临床医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具有1年及以上三级妇幼保健医院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职称及产前筛查证书。
医学影像学B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
病理学
临床医学、病理学、病理诊断
护理
护理、护理学
具有1年及以上三级妇幼保健医院工作经历;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护理类(B类)
中医临床A
中医妇科学
中医类(C类)
中医临床B
中西医结合
中医临床C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中医学一级学科、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
4
特殊教育A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
综合类(D类)
特殊教育B
特殊教育C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学
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有医院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不作为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考的岗位为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二)“县管乡用”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8、资格审查。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
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主要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职位表中的“笔试类别”。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医院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采取百分制计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八、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