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共招聘45人,
3月13日起报名!
公开招聘
根据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报名、初审和缴费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详细工作单位及职务。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在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区卫生健康局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若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张店区人民医院0533-2126300
张店区中医院0533-2176092
张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3-2862746
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口腔医院)0533-2833018
张店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533-2850515
详细内容及附件
博山区
近日
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共招聘69人
根据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五、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将聘用人员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公告由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533-4110195
博山区人民医院0533-4264202
博山区中医院0533-7013447
博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4164117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7日
临淄区
2024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共招聘87人
根据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将聘用人员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0533-7181093
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3-7198019
淄博市市立医院0533-7162878
临淄区中医医院0533-7110164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0533-7328008
临淄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533-7176761
公告网址: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周村区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024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共招聘37人
根据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名(详见附件1《2024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详细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周村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周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33-6195259
周村区人民医院0533-6419558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0533-7015508
周村区疾控中心0533-6181904
周村区精神卫生中心0533-7867075
周村区经济开发区卫生院0533-6536049
周村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533-6195258
附件:1.2024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
3.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
4.无业承诺书(式样)
5.同意应聘说明(式样)
淄博市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桓台县
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以后出生)。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与具体要求
三、报名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在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后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桓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533-8216245
桓台县人民医院0533-8228108
桓台县中医院0533-8263740
桓台县妇幼保健院0533-8526109
桓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8227211
附件:
1.2024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应聘须知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
3月7日
高青县发布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共设置20个岗位
招聘39人
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根据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在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0533-6953155
高青县人民医院:0533-6966097
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0533-6735129
高青县中医医院:0533-6961541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0533-6953000
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6966207
附件1: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4).xlsx
附件2: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