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居家办公报酬争议:是工作量不饱和还是无休办公
疫情开始后,不少用人单位要求部分或者全部的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然而,记者采访发现,有部分用人单位跳过协商环节,单方面以工作量不饱和、不打卡、不跑业务为由,少发工资、不发全勤奖和加班费,只发生活费。
职工:居家办公=无休办公?
相比于王荣博,叶馨则忙得焦头烂额。
2月17日11时,叶馨已经报了3个报表,给5个客户发了新产品推广方案。她是沈阳一家精密仪器经销企业的销售二组组长。中午匆匆吃完泡面,上报了部门隔离情况表。幼儿园休课,她陪孩子做了口语练习,还发了朋友圈认证。去菜市场买好一周的蔬菜肉蛋后,她又回到电脑前奋战。
让叶馨不能接受的是公司通知:因远程办公不打卡,公司难以计算满勤和加班情况,取消这一期间的全勤奖和加班费。叶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全勤奖为500元,加班费为35元/小时。她居家办公7天,粗略累计加班18个小时,加班费630元,而周末未休,应当有700元的加班费,算下来,少拿了1830元。“这只是一周少拿的,假如疫情持续3个月,将预计少拿近2万余元。”
同在销售岗位上,2月15日,在大连一家房产中介工作的姜宇飞也在居家办公,但他仅领到了这个月的生活费1267元。公司通知不裁员一人,疫情期间跑不了业务,所以停工到3月底。“说是停工,很多过年前说好要看房的顾客,这阶段还要时不时发发信息维护起来。仍有许多新客户在咨询,还要统计许多去年的顾客信息及数据,每天也挺忙的,这些怎么能不算做居家办公呢?”姜宇飞说。
企业:工作时带娃追剧还想拿满工资?
“职工工作和生活的边界模糊,无法计算哪些算是加班,哪些算是正常工作。”
“上班3个小时能完工的活,在家‘磨洋工’做一天,这样的情况不能算作加班。”
“全勤奖是鼓励职工不迟到、不请事假,居家办公门都不出,哪来的迟到。弹性办公,晚睡晚起办公也可以,所以说不给也理所当然。”
专家: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共渡难关
“企业单方面更改薪资计算方式,是居家办公报酬有劳资争议的关键。”沈阳大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刑燕说。
劳动合同法第15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刑燕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薪资计算方式的,用人单位单方变更薪资计算方式的行为,实际属于未经劳动者同意而变更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疫情发生后,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社厅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明确了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按规定,王荣博、叶馨、姜宇飞所在的企业做法欠妥当,既没有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也没有与职工协商。
“特殊时期,我们知道企业困难。作为企业的一员,要与企业共患难。企业能够挺过难关,我们的工作岗位就能保住,才有长远的发展。”叶馨表示,“职工懂得唇齿相依的道理,只是希望企业多与我们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