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去世,独立董事空缺一名。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郭晓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晓川先生已取得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去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郭晓川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后的成员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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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107
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
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增补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晓川先生已取得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补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郭晓川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后的成员组成如下: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108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2024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婷
传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二:
股东: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109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110
一、本人已经通过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