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许川之子许晓舟(理事长)创办的一家民营企业,许晓舟长期参与社会公益和福利事业,通过企业或个人投入了无数的物质和精神支持。自2008年起,为支持学校的新闻教育事业,同时也为新闻战线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许晓舟董事长携丰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川大文新学院捐资设立“许川新闻奖”,奖励本年度在新闻和传媒领域实习和工作成果显著的在校学生。从2008年第一届“许川新闻奖”开始评选,之前获奖的毕业生大多数已在各级各类的新闻传媒岗位上成为了工作骨干。
丰德集团概述
丰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集房地产开发、产业及股权投资、资产经营、生物医药制造、物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是成都市重点民营企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包括成都青年房产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万瑞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众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利丰物业有限公司。近30年来,丰德集团一直秉持“以丰报国、以德酬民”的企业宗旨。在企业不断壮大的同时,丰德集团坚持践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关爱员工、热心公益,先后被授予“成都市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四川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和“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光荣称号。
“许川新闻奖”评选细则
一、背景
“许川新闻奖”由丰德企业管理集团理事长许晓舟发起和设立。丰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依靠坚实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体制创新而不断发展的优秀民营企业。丰德企业管理集团理事长许晓舟,1988年前任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受组织委托创办“青年房产”。现任成都市政府参事、成都市总商会副会长、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设立“许川新闻奖”的目的是关心和支持我国新闻教育事业与新闻专业人才培养,以期从社会、企业协作的角度为高校激励与创新新闻人才培养机制贡献力量。
二、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道德品质好,立志成为新闻业工作者;
2.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新闻传媒的实习与实践;
奖学金的申请人在特殊情况下可考虑学习成绩优异、有丰富的新闻行业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立志成为新闻业工作者的文学与新闻学院其他方向的学生。
(二)奖学金申请人作品级别的专业鉴定标准
1、评选基本标准
(1)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社会正能量传递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2)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等。
(5)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7)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以及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8)作者姓名以刊发时署名为准(刊发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参评作品报送后,作者署名不得更改。
2、各项目评选标准
(1)消息类,指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文字消息作品应有规范电头。
(3)通讯类,指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5)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
(6)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
三、奖项设置
本奖项设立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针对不同层次奖学金评选要求,进行具体说明:
一等奖学金:每年一次,每次4名,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整;
二等奖学金:每年一次,每次6名,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整;
三等奖学金:每年一次,每次10名,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整。
四、具体程序和方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附件1:“许川新闻奖”奖学金评审表》
(2)《附件2:许川新闻奖汇总表》
2、提交材料的方法如下:
3、各年级辅导员老师需将本年级:
①收纸质材料时检查每位参评同学的参评作品不超过5篇。
4、学生工作组将邀请业界和学界专家对各年级上报材料进行评审;
5、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比,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7、以同样参评材料获得学校或学院其他项目助学金者不可再申请“许川新闻奖”助学金。建议奖学金获得者在获得奖学金毕业后五年内拿出获得奖学金的30%及以上用来资助同样优秀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