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淘金”小心有陷阱大三学生被骗千元
10月18日,说起自己被骗的两个月生活费,南昌某高校大三学生小付还是觉得憋屈,本来想兼职在网上刷单赚点钱,没想到被骗走了两个月的生活费。和小付有一样遭遇,因网上刷单被骗的人还有很多,由于涉及警方异地办案,加上网上恶意刷单涉嫌违法,受害刷客想维权却没有那么简单。
想赚快钱,做涉嫌违法的网上刷单,结果自己也被骗,刷客的期待利益法律不予保护。怎样避免这样尴尬的事情发生,本期的新视野和你一起探讨。
【事件】
大三学生网上刷单被骗两个月生活费
大三学生小付家里经济条件一般,她平时会做一些兼职来减轻家里的负担,最近她却因为兼职的问题闷闷不乐,因为没有赚到钱,还被骗了1000元。
小付说,这个网络刷单要求很简单,不需要交钱,只要有网银或者支付宝,里面有300元到600元流动资金,每天工作1个小时。
交了申请表后,小付第一次接单,对方说先给个小单子了解下流程,然后再给大单子赚更多的佣金。对方要求小付先在一家中介网站,花100元购买面值108元的充值卡,要用充值卡里面的钱去刷单,没有多久,小付的账户就收到了本金加佣金共计113元。
尝到甜头的小付选择了继续刷单赚钱,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完全出乎小付的意料。小付接下来是要两次下单,当她购买5张面值100元的充值卡,将支付成功的订单号截图发给对方“客服”,来结算本次任务的工资和本金时,却被告知任务本金被冻结了。“客服”表示只要再次做任务,就能激活,接着,又给小付发一个500元的客户订单操作链接,当她再次花500元后仍然无法激活,对方却一直要求她接着投钱刷单。
小付感觉不对劲,随即反问对方,没想到对方在敷衍她几句后,就把她拉黑了,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这1000元可是我两个月的生活费,到现在我都没敢跟家里人说。”被骗后小付一直很自责,说自己太傻了,由于心急赚钱,对方很多东西都没有认真核实,结果导致被骗。
【调查】
被骗人员主要为学生和家庭主妇
小付做刷客被骗的事情不是个例。家住南昌市包家巷的陈女士刚生完孩子没有多久,在家照顾孩子的她闲来无聊时,就想在家找个兼职贴补家用也做起了刷客。
陈女士说,当时她也是有戒备之心的,之所以会相信,是因为觉得对方很正规,对方还发公司的营业执照照片以及公司内部照片,前前后后她一共刷进去了1.7万元。“中间我也怀疑过,但是对方称他们是有资质的,也给我看了营业执照以及和我聊天客服本人的身份证,说不会骗我那一点钱。”
【尴尬】
小金到派出所报案,警方将该案定为治安案件,只能出具受案回执单。而淘宝方对该受案回执单并不认可,称不能冻结对方支付宝。
刷客上当受骗后,既难以保存有力证据,无法得到淘宝支持,又因提供的线索不足,警方很难受理,更多的人都是选择了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结果,算了,也怪我自己当初太贪心,只想轻松赚钱,才掉进了圈套。”因网络刷单被骗4800元的江西人小王说。
【观点】
刷客兼职行为本身不合法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蓬勃兴起。与之而来的,是刷单的悄然兴起。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现涛说,一般情况下,在实施刷单行为时,商家都是通过专门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刷单,按量计酬。实际上,商家与刷单者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关系,违反了通常的商业伦理,也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同时,商务部于2015年4月3日发布的《商品流通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交易场所内“禁止经营者自行或通过他人虚构信用评价”。因此,这种合同关系应为无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刷客的期待利益(又称交易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各种利益和好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律师】
做网络兼职先核实详情
骗子以通过网络刷单可向网友支付佣金为诱饵,发购物网址的假链接(多数为购买虚拟物品的链接)给受骗人,待受害人按要求网购付款来帮助网店刷单后,骗子却拒绝支付佣金和本金的事情在全国多地都有出现。
“网络刷单骗术屡屡得逞而受害者维权无门,在于其本身就是见不得光的,在法律框架内根本无法保证其合同履行。”程现涛说,在网络交易时缺乏第三方平台监督,合法交易过程中购买物品发生不正当转移,导致消费者没有得到应得商品,涉事商城涉及不正当得利,有诈骗嫌疑,如果提供兼职工作的是中介公司,商城和中介涉共同犯罪将一并接受刑事处罚,做刷客本身就是一种协助商家犯罪的活动。
名词解释
所谓刷单,是指在电商平台上,电商平台或电商平台商家请人假扮顾客购物,提高商家的排名和销量,获取好评,达到吸引顾客达成交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