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司安全发展,规范公司内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
(3)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架构
3.1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分管安全领导
副主任:事业部总监
秘书长:安全部经理
委员:各部门负责人。(需要发布一个名单,名单里的人员对应职位,后附公司部门组织架构和安委会职责。原则上有人员变动时,需要重新发布。大部分公司每年更新一次。)
3.2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
3.2.1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宏观调控安全生产工作,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3.2.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运行,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3.2.3各事业部总监,协助常务副主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3.2.4安全部经理,具体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实施,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秘书长。
3.2.5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推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
■■■
二
(4)职责
4.1安全生产委员会(结合安全生产法,适当扩展一下安委会的职责)
4.1.2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1.3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以满足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推进班组安全建设。
4.1.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4.1.5保证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条件。
4.1.6持续改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落实事故调查处理。
4.1.8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9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参加重要的安全生产活动。
4.1.10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4.2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即总经理,参考安全生产法7条职责)
4.3安委会秘书长(即安全部负责人,参考安全生产法7条职责)
4.4专职安全员(参考安全生产法7条职责)
三
(5)专兼职安全员
5.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5.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基本管理,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新增、调动、离职等手续办理,确保有安全管理人员离职时,及时补充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合规的责任部门)
5.4安全部负责对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基本管理,包括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新增、考核等,确保有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离职时,督促责任部门及时补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5安全管理人员的聘用,应由公司发布聘用文件,主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务发生变更时,应重新发布任命。(每年除了发布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之外,还有一个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
5.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应明确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岗位和应急管理等岗位,确保职业健康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些地区和行业要求配备职业健康专职管理人员,也是响应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