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务工、兼职工区别是什么?如何开票?如何会计和涉税处理?最全的汇总在这里!大家好,这一讲我们来了解一下几种企业雇员与非雇员的内容和区别,包括会计和涉税处理。
刨除与企业签订正常用工合同,由企业直接雇佣的员工,企业的劳务用工方式还有临时工、劳务工、兼职工,不同的用工方式对应不同的会计和账务处理。
01.临时工、劳务工、兼职工的概念
什么是临时工?
临时工最大的特点在于临时性,主要体现在岗位的波动性、流动性。
临时工也可以细分为两种临时工,一种顾名思义就是短期、临时的员工,另一种虽然仍然称为临时工且岗位也具有波动性、流动性的特点,但是由于企业业务需求,这种临时工的工作岗位长期存在。从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角度出发,临时工也分为两种,一种是与企业签订了劳务合同的临时工,另一种是未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临时工。临时工常见于保洁、门卫、保安等岗位。
什么是劳务工?
劳务工是指与用工企业不直接签订劳务合同的非企业雇员,劳务工的工资直接由用工企业支付,但其劳动关系不直接隶属于企业。
劳务工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劳务公司外派的劳务派遣工,另一种是没有与劳务公司的从属关系而是直接以个人的形式为用工企业工作。
前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但最终承担者是用工企业,是一种如下的三角关系,后者直接由用工企业支付给被用工的个人。
相比起临时工从事的是技术含量不高的工种,如保洁、保安等,劳务工可以是专业技术人才,从事的工作可以与其他直接受雇于用工单位的员工相同,可以是短期性的,也可以是长期性的,并且直接由受雇公司派遣任务并领导,劳务派遣公司起到的更像是一个媒介公司。
事实上,这种用工方式也越来越普遍,用工企业没有直接招聘员工而是雇佣劳务工主要在于工作的灵活性,可以方便取消或收缩相应业务,或者在项目结束后直接清退劳务工,方便辞退而不需要支付劳务补偿等等。有部早些年的关于劳务派遣的日剧叫做派遣女王,反映的就是当时日本普遍存在的劳务派遣的状况,使用劳务工除了“活好不粘人”以外,也不必支付高额的退休金,受到了日本很多企业的青睐,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这部高分日剧。
什么是兼职工?
临时工、劳务工、兼职工的会计处理及社保、个税问题
对于前者,既然与企业有劳务关系,就需要给临时工发放工资薪金,其相应的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并需要为其代扣代缴相应的社保及个税,个人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当然,如果这部分员工已经由其他企业代扣代缴社保及个税的,则不需要重复缴纳。
对于后者,只是偶尔按次提供劳务并按次支付的,如企业临时请清洁工、粉刷工、搬运工位企业新办公室装修、货物搬运服务,企业通常不会设置固定的岗位,临时工提供的服务也不具有连续性,这类人员的劳务报酬支付属于劳务费,服务提供方应当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企业也不需要为这种真正意义上的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虽然劳务费也是人工成本,但不得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不得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扣缴限额的基数。
劳务工的会计处理及社保、个税问题
对于由劳务公司外派的劳务工,由于其劳务关系在劳务公司,因此其工资及社保由劳务公司结算,其个税由劳务公司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的规定:
因此,对于企业直接雇佣个人作为劳务工并直接支付其劳务报酬的,应当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并代扣代缴社保以及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兼职工的会计处理及社保、个税问题
兼职工与用工企业不存在直接的劳务关系,只存在劳务关系,因此,支付给兼职工的支出属于劳务报酬支出,企业不需要为其代扣代缴社保,而兼职工需要自行去税务局代开代缴发票,在代开发票时即以支付个人所得税。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临时工、劳务工、兼职工只是一些口头的说法,其涵盖的内容也是相互交叉的,比如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临时工与兼职工有些类似。判定是否需要记入应付职工薪酬,是否需要缴纳社保、个税主要从是否签订劳务合同及是否直接支付报酬的角度出发。
我们用下图来总结:
03.临时工、劳务工、兼职工的涉税处理
临时工的涉税处理
对于直接签订劳务合同的临时工,按照工资列表作为入账依据,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未直接签订劳务合同的临时工,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进项税额3%抵扣,不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工的涉税处理
对于将报酬支付给劳务公司的,由劳务公司开具劳务费专用发票,凭票入账,进项税额6%抵扣,不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将报酬支付给个人的,按照工资列表作为入账依据,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兼职工的涉税处理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进项税额3%抵扣,不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思考:生煎包公司聘用了一名临时工,每周为公司做一次清洁,每次清洁费为500元,按月结算,生煎包公司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因此,生煎包公司聘请保洁阿姨做每周一次的清洁,单次金额未超过500元的,免于纳税,其支出可凭收款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
思考:生煎包公司雇佣某兼职程序猿做公众号小程序开发,支付劳务报酬5000元,生煎包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程序猿应自行前往税务机关由其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的同时按劳务报酬所得在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临时工、劳务工、兼职工的区别、开票事宜以及会计、税务处理就介绍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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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微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ACCA)会员,曾任职于会计师事务所及五百强跨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