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身为活生生的人,就这么被毫无人性的算法驱使着。
因为错综复杂的外包和雇佣关系下,一张巨大的网正把外卖小哥勒得透不过气来。
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陈星,就曾接手过一个骑手维权的案子。
当事人邵新银在北京跑外卖时偶遇车祸,不小心落下了残疾。
按理来说找外卖平台要个工伤赔偿是很合理的事情吧。但谁能想到在劳动仲裁赢了情况下,邵新银却还是败了诉,没能要回自己应得的那份赔偿。
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根本找不到为骑手工伤负责的主体。
就拿火锅和差评君为例子,它和我都在差评工作,那么要是出了工伤,肯定由差评负责(和差评签过的劳动合同按过爪)。
但邵新银的案子却很复杂(没人和他签过正式的劳动或者劳务合同),虽然他在饿了么送外卖,但工资单上却写着重庆的迪亚斯公司、银行流水上写着太昌公司、个人所得税却又是天津某建筑公司、上海某外包公司交的。
而且律师们翻遍了所有的服务协议,始终没搞明白邵新银到底属于哪个公司。
邵新银的败诉,让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佟丽华开始意识到,他的经历可能只是数千万外卖骑手们的缩影。
而事实也的确是这样,而且比起层层外包,他们发现了更加爆炸的东西。
具体来说,是一个案子引发了他们的注意,其中一个在北京送外卖的美团骑手被一家安徽公司在广西钦州注册了个体工商户。
注册名为“广西钦州中马钦州产业园XXX玖零捌壹贰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
一个北京的外卖员,怎么就稀里糊涂地在广西成了个体工商户呢?
说到这儿,相信已经有差友发现华点了。
因为依照咱们国家的法律,你一旦成为了个体工商户,那么你就是名义上的小老板。
和普通的劳务派遣关系不同的是,你要是用这身份在外卖平台做骑手,你就不再是员工,而是和他们平起平坐的“商业合作伙伴”。
如果你成了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就可以不给你交五险一金了,而且出了事公司也没有负责的义务。(虽然劳务派遣的五险一金也经常被踢皮球)
但这种模式也不是没有“好处”。因为国家鼓励个体工商户发展,只要你月收入低于3万元,就不需要交税。
有一说一,“个体工商户模式”并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玩意儿,因为早在2019年的双十一期间,快递服务业的“四通一达”就开始了相应的模式。
毕竟双十一期间的物流大家懂的都懂,需要大量的人力。但一年也就忙这一两次,要是养着一只庞大的快递团队,个个给缴五险一金成本极高。
说白了,他们需要一只能应急的灵活快递团队。
一些有余力人们,也想找一些能灵活就业的工作,好赚一些小外快,而且还有不少人只是来大城市打个工,异地的五险一金还不如多给些现金实在。
当然这一切,这都是必须是在双方知情,而且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
但原本为鼓励创新、促进社会用工和全民合作所搭建的平台,就这么在外包公司的诱骗和强迫下被利用。
根据致诚法律研究中心的调查,不少的骑手在应聘后,站长便会以能多发工资少缴税为理由,强制或者变着法子忽悠骑手下载注册一些灵活用工平台的App。
骑手在App上注册后,便会成为个体工商户,骑手也就这么脱离了劳动法的保护,很多人也是直到遭遇纠纷,并在打官司败诉之后才恍然大悟的。
其他地区用类似"数字编号+XXX工作室、服务部”为名的个体工商户,也在某灵活用工App上也以每天1万以上的规模增加。
这里面到底有多少人,是被强迫和诱骗的外卖小哥,咱们就不得而知了。(再加上全国数百万外卖小哥的大基数,感觉肯定不是个小数目)。
随着类似的乱象越来越多,在前不久国家四部委也找来了美团、饿了么等平台进行了一波约谈,希望他们能加强维护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权益。
包括美团、饿了么在内的平台们,在最近也都已经发公告表示:严禁诱导强迫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
最后差评君想说的是,在互联网平台不断追求所谓的“轻资产”和“高毛利”的过程中,万物皆可外包。
而外包公司继续外包,虽然这种模式并没有问题,但在一层又一层的外包当中,责任在谁手中似乎也外包没了。
而最终迷失在算法中、迷失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法律和经济关系中的,终究还是那些处在最里层的员工们。
就像致诚劳动者在文中所说的:在这些资本的眼中,他们不是需要珍惜的资产,而是急欲摆脱的负债;与其把他们当作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不如用一串数字符号代替来得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