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郴州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郴安办发〔2017〕46号)、《永兴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永安办发〔2017〕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大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公司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在全系统全面建立“一单四制”,实现“一单四制”制度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二、工作步骤
(二)建立清单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三)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及时总结“一单四制”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固化为制度;要善于发现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以便完善和改进“一单四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治理、销号工作闭环。并认真总结“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系统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把“一单四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要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本系统的“一单四制”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要迅速动员部署,排查梳理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于8月15日前建立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四)深入分析,科学管理。要加强清单和台账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及时分析研判,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要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一单四制”工作流程,并及时反映面上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将“一单四制”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行业系统业务培训、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检查安全生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