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见邻居做手工活兼职,遂加入该项工作,但交了8000余元原料费之后“公司”就“跑路”了,女子遂将邻居告上法庭。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该起手工活兼职诈骗典型案例,法院判决邻居无责任。法官提醒,凡是要求垫资的兼职都是诈骗,凡是要交押金或保证金的手工活都是诈骗。
案情显示,2022年,陈女士偶然得知邻居李女士在做手工活兼职,在家编发卡、手机链即能获得报酬,便想让李女士带着她一起做。
前期,陈女士通过李女士下了10单“手工活”,厂家将原材料邮寄给陈女士,陈女士完工后将成品寄回厂家,不久便收到厂家退还的3800元押金及支付的500元手工费。尝到“甜头”后,陈女士陆续通过李女士向厂家支付原材料押金合计8400元,并完成了相应的手工活,但这次她等来的却是厂家跑路的消息。
陈女士认为案涉手工活系经李女士介绍,且下单及回款也都是李女士经手,故将李女士告上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原材料押金并支付手工费。
张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来看,案涉原材料非被告李女士提供,成品非被告李女士接收检验,报酬亦非由被告李女士结算、支付,被告李女士并非该加工合同的相对人,原告陈女士据此向李女士主张权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陈女士不服判决,上诉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中院维持一审判决。目前,李女士配合陈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凡是要求垫资的兼职都是诈骗,凡是要交押金或保证金的手工活都是诈骗!”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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