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二)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3,其中:
1.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2024年3月7日为截止日期;
6.凡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凭学校盖章的规培证明报名,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规培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二)报名资料
(三)资格初审
(四)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
(二)资格复审
(三)综合成绩及排名
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见附件3。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环节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设置60分(含6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要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递补
体检、考察阶段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八、公示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附件:
原标题:广纳贤才,怀化职业技术学院33个带编岗位招聘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