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黔江区委政法委参加了市委政法委举行的2020年度第七期“政法讲坛”,交流了黔江区坚持深化“枫桥经验”黔江实践,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工作格局,实现体系“一张网”、运行“一体化”、服务“一站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创新实践。
纠纷调解现场
抓平台建设
打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络
有序推进区级中枢平台、镇村基层平台、重点行业平台建设,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做强中枢平台。建成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并实体化运行,中心采取常驻(长期入驻)、轮驻(轮换值班)、随驻(预约服务)三种模式,横向有效整合区法院、区信访办等20个区级部门和社会组织调解资源,与区综治中心互联互通,实现综治(中心)、司法、信访“三位一体”运行。同时,依托综治“9+11”信息系统,纵向延伸至30个乡镇(街道)、219个村(社区)、1662个网格,提升各调解组织的协调性、互动性,形成组织体系“一张网”,推动纠纷化解工作由分散化管理向平台化治理升级。
做实基层平台。2012年以来,黔江区以创建“六个好”(全方位覆盖的好网络、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平台、多元化解的好机制、素质过硬的好队伍、行之有效的好经验、人民群众的好口碑)调解组织为标准,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层面开展“星级调解室”创建,对星级的命名实行部门和群众动态评定,对评定合格的予以授牌(1-5星级)和奖励,一年后进行动态复查,对不合格的给予摘牌。截至目前,“星级调解室”创建已实现全地域、全行业覆盖,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主阵地。
做专行业平台。坚持“全面统筹、行业主导、多方推动”的原则,发挥行业部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优势,先后在10个(医疗、道路交通、消费、征地拆迁、旅游、劳动争议、民营经济、建设、婚姻家庭、物业)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并将调解质效“指标化”,纳入对指导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属事部门工作积极性,打破以往“为建而建”的工作模式,避免了“空壳化”、“形式化”。
抓机制建设
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受理、服务、解决机制,集成多元手段,深化多方联调,通过纠纷化解与教育疏导相结合,促成“事心双解”。
建立“一站式”受理机制。依托区、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纠纷化解实体平台,建立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中枢”的“一站式”受理机制,即各纠纷化解平台受理群众提出的纠纷化解、信访诉求、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心理服务等事项,对能立即化解处理的,由受理平台及时化解;对跨区域、跨部门且化解难度较大的,向多元化解中心提出申请,依托中心信息系统,根据纠纷性质、地域流转至其他(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最优化解平台,实现各级纠纷化解平台的“一站式”受理。
建立“一条龙”服务机制。延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外延,在调解当事人纠纷和解决群众诉求的同时,依托“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整合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结合事件处置及当事人需求,适时、同步介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诉讼等力量,真正做到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实现纠纷化解、法律宣传、权利救济“一条龙”服务。
抓品牌建设
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智能化为支撑、专业化为方向,强化示范建设,凸显品牌效应,实现纠纷化解从传统化向现代化升级。
智能化赋能。用好用活市人民调解信息系统、法院纠纷易解平台等信息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化解”工作模式,推广视频调解和远程调解。在综治“9+11”信息系统中建立纠纷分布地图和动态模型,拓展智辅决策、智辅监管、智能服务等模块,实现系统研判、分析、预警的信息化、智能化,提供靶向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报告,改变以往“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模式。同时,中心通过信息系统对流转的纠纷以“节点”(小矛盾3日,一般矛盾7日,疑难复杂矛盾15日)方式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进度全流程可追踪、可溯源、可监督、能闭环,杜绝了“久拖不决”现象。
专业化提质。在全市率先成立区(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医学、工伤、消费等领域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吸纳涵盖(法学、心理学、劳动人事争议、建筑、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旅游消费、山林土地)等领域行业专家177人,充实到1869名调解员队伍中。建立“菜单式”选择模式,转变以往“漫灌式”培训为个性“需求式”咨询,以专业化全面带动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能的提升。
品牌化增效。在深化“星级调解室”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支持鼓励律师、法律工作者、优秀调解员、退休政法干警等申报和建立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已命名发铭、光会调解室和雪琴工作室等8个“接地气”的个人品牌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批老案积案和“老大难”等遗留问题。区医调委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被司法部表彰为先进集体;黔江区与湖北省咸丰县联合成立的“渝鄂边区联防联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