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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女儿份额:约定女儿占1%父母花千元买
目前,不少持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名下房产都为父母和子女双方共有,即使不按卖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未来将会实行的房产税也会对这类家庭产生影响。而要实现规避这些政策,不少市民就开始未雨绸缪,考虑在房产证上减掉其中一方的名字,这样父母和子女各自的家庭持有的房产都可以减少,有的成为家庭住房后,持有超过5年还可以在出售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市民马先生夫妇和成年的女儿就有两套房子,两套上都有女儿的名字,考虑到这种情况下女儿会被限购,而且未来买房和卖房都可能会因为持有过多物业而被征收更高的税费,马先生近期就在研究转名的方法。“赠与的话以后再卖要收很高的个人所得税,感觉交易反而更划算。”马先生坦言,自己都几乎成为了半个交易专家,最后被他发现了一条妙计,先通过约定女儿占房产的份额为1%,然后再把女儿的份额“交易”到自己夫妇的名下,这样他们只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的1%交纳各项税费,算下来不到一千元就完成了这宗交易,既暂时放下一桩心事,又省却了不少成本。
儿子买爸爸房子:要交8万多税费只能暂时放弃
“新国五条”出台后,不少市民都觉得彷徨,任职于银行的市民陈洪(化名)就是其中之一。他告诉记者,自己和父母一家共有三套房子,两套位于天河,一套位于东山。“一套是房改房,其余两套都是这十多年买的,无非就是为了投资保值。”陈洪表示,市民投资渠道有限,好不容易有了一点资产的积累,如果以后又要被征收房产税,肯定不太情愿。所以他之前就一直在考虑把家里的物业转名。
想快速卖房:想一星期脱手买家观望卖不出
因为有其他投资渠道,考虑到以后还要换一套大房子,市民徐女士上个月底决定把自己位于暨大的一套房改房卖掉,但却发现很难卖到理想的价钱。
徐女士原本希望一个星期内就把房子脱手,不过近一个月过去了,虽然有不少买家因为价格低也来看过她的房子,但是观望态度浓厚,所以最后都没有成交。“买家都很少一次性付款的,我也只好学会淡定了。”徐女士表示。
市场分析
换房赶搭末班车
卖一买一怕有变
新“国五条”公布至今已一个多月,至今广州二手住宅买卖个税征收仍可按照原有计税方式操作,有换房客把握住这黄金50日,将原有物业顺利出售,获取换房的本钱或资格后,再成功购入自己心仪的物业。
数据分析:
换房型购房比例
据合富置业成交数据统计,3月份天河、海珠、越秀、原荔湾等市中心区域,换房型购房个案比例高达32.3%,而白云、番禺、原芳村、黄埔、花都、萝岗等外围及近郊区域,换房型购房仅占17.2%,数据反映换房型购房需求出现向市中心集聚的现象。进入4月,这一现象持续,4月1~22日市中心区域换房型购房个案比例仍高达27.5%,远高于外围及近郊区域16.5%的换房个案占比。
合富置业嘉和苑分行主管植安伟表示,近一个多月以来,买家的焦点都集中在“证满五年”且是住房的房源上,若不符合上述条件,连楼都不看了。部分持有证未满五年物业的业主,让价空间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