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机制
建设全科网格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落实三大保障
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
同时,蓬溪县制定了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责、工作、事项、标准“四张清单”,大力整合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网格力量。出台《全科网格建设网格员准入退出管理制度(试行)》文件,对网格员范围、准入条件、退出管理等进行了明确,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要求,全县优化设置专职网格员290名,农村兼职一级网格员341名、二级网格员226名,网格系统操作人员42名。持续健全完善网格员激励保障机制,将网格员工作经费、经济待遇等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落实到位。
压实三大责任
实现网格化工作规范化
为提升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质效,蓬溪县压实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终端责任三大责任,实现网格化工作规范化。
结合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实战化建设,蓬溪县大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与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三中心”深度融合、一体运行,整合“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慧眼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逐步实现基础数据信息与视频图像信息共建共享,推行“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运行模式,健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协调制度,实现问题联治、纠纷联调、工作联动、平安联创。
同时,蓬溪县还通过制定网格员基本职责清单,确保网格员“常驻在网格、职责在网格、工作在网格、考核在网格”,以“定员、定岗、定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网格“管理”与“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细化实化系统平台使用标准、巡查上报事件数量、准确把握重点人员信息等工作内容。
构建三大体系
探索基层网格化服务新路径
为保证全科网格发挥实效,蓬溪县积极构建服务、管控、治理三大体系,探索基层网格化服务新路径。
通过充分发挥信息员等“六员”作用,全面履行基础信息采集等八大类工作职能职责,落实落细网格统一划分等“五个一”工作机制,确保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服务在网格进行。
通过让要素向网格集中、服务在网格进行、问题在网格解决,进一步满足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更高要求。将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网格治理,建立纠纷联调、难题共商、警民共治新机制,细化实化服务群众、矛盾纠纷排查等任务清单,推进基层治安管控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度融合。
2021年以来,蓬溪县累计采集各类信息41459条,上报社会治安隐患排查等信息5799条,办理民生事项29501,按时办结率达100%,网格E通活跃度、事件采集率、办理率等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