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衡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聚合平台,各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良性发展,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衡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网约车合规合法运营必须“三证齐全”,即注册平台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参加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先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服务机构签订网约车经营协议,后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服务机构统一向属地审批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为促进我市网约车健康稳定发展,经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中心积极努力,目前已推出多项服务措施:
1、我中心为方便广大新能源出租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就近快速充电,协调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台特惠方案,出租车享受充电服务费为0.28元/度,目前全市共有40个充电点。
2、指导成立衡水市区首家出租车司机驿站,驿站位于市区榕花街地道桥北西侧,设有休息区、用餐区、充电站等,为司机等提供安全、舒适的休息和交流环境,也为司机的职业培训、公益服务、党建活动等提供场所。
3、积极推进保险公司与网约车合作,在网约车合规化过程中给予最有力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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