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乡(镇)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现状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苍蝇式”腐败和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作为反腐倡廉和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乡(镇)纪委委员在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提高乡(镇)纪委委员履职能力,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乡(镇)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现状
二、制约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三是责任担当淡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是请客吃饭,是要得罪人的。部分专职纪委委员尚且担忧监督执纪导致人际关系破裂,受到冷嘲执讽或打击报复,兼职纪委委员就更不用说了,大多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抱着“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对违规违纪违法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不愿正常履职。有的兼职纪委委员仕途无望,不愿“荷枪实弹”、铁面执纪;有的只栽花不栽刺,专作“老好人”,不敢担当,不愿得罪人;有的自身业务不熟,害怕能力不足被人讥讽,监督执纪信心不足。
(二)客观原因
一是平台不宽限制作用发挥。部分乡(镇)纪委没有给兼职纪委委员提供参与反腐倡廉和监督工作必要的载体和平台,致使兼职纪委委员的功能仅仅局限于在纪委全会上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报告,对纪委一些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和重要情况通报不了解,职能没有得到真正有效发挥。
二是保障不力浇灭工作热情。专职纪委委员一般都有纪检津贴,兼职纪委委员则基本上没有。同样是纪委委员,同工不同酬,导致部分兼职纪委委员觉得心理不平衡,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不愿意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业。部分乡(镇)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兼职纪委委员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办理不及时、不到位,打击了兼职纪委委员的积极性。
三是考核不严制度形同虚设。部分乡(镇)既没有建立起严格的纪委委员管理考核制度,也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纪委委员落实“三转”工作中没有纪律和制度刚性约束。有的乡(镇)即使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因为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效果大打折扣。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但大部分乡(镇)纪委“三转”基本上只“转”纪委书记的职能,兼职委员基本没有“转”。兼职纪委委员除了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乡(镇)还要拿工资、绩效等考核他们的包村包户、农业生产、计划生育等一系列工作,导致他们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既不能也不敢丢掉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走出去学习。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或外出学习。二是引进来培训。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和廉政专题教育讲座,围绕案件查办、信访举报、明察暗访、落实“两个责任”等内容,对纪委委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确保“外行人”能说“内行话”、做“懂行事”。三是沉下去调研。组织纪委委员经常性地开展调研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角色意识。严格纪委委员增补程序,乡(镇)纪委委员调动时需征求上级纪检部门的意见,当出现空缺时,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增补。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或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委员队伍,并依据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引导纪委委员增强角色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纪委委员身份,切实承担起纪委委员的各项职责,做到身份自觉、责任自觉、履职自觉、担当自觉,带着高度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履好职、尽好责。
(四)优化履职环境,调动工作热情。开通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绿色通道,凡是兼职纪委委员以书面形式署真名反映的事情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纪委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履职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反映问题的兼职纪委委员实施打击报复。设立大案要案专项奖励资金,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显著贡献的,予以表彰;同时,参照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对兼职纪委委员给予适当的补贴,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五)健全履职机制,促进规范履职。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开展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和省、州、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党政纪法规,不断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同时,用学习笔记、集中测试、撰写学习心得等方法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健全培训制度。加强纪委委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委员的业务水平。对于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在参训人员的安排上,适当向兼职纪委委员倾斜。三是健全考核制度。年末,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纪委委员参会、巡视、调研、提案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组织全体纪委委员进行投票评议。对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不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