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1
设计学专任
专技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45周岁及以下;
2.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且评审专业为设计学);
3.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4.近五年始终在本科高校从事教学工作。
2
美术学学专任教师
2.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且评审专业为美术学);
4.具有五年及以上本科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3
经济学专任教师
从事应用经济学领域教学与科研工作,能主讲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等经贸类课程、双语课程。
2.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且评审专业为经济学类);
4
计算机类专业专任教师
2.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且评审专业为电子信息、计算机、数字媒体技术等);
5
会计、审计专任教师
工商管理学(会计、审计专业)学术硕士或者会计、审计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6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能主讲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课程。
2.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且评审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7
英语类专业专任教师
2.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且评审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
3.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8
信息技术岗骨干
从事学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数据仓库建设、数据类平台建设及基础日常开发运维工作。
计算机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岗位1-7公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岗位8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总成绩
A、专任教师岗总成绩:试讲成绩100%。
B、信息技术岗骨干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资格复审
2、成绩
在试讲(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2个工作日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由人事处通知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0574--88052286
宁波财经学院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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