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随着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日益成熟,将形成更为健康、稳健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应以数字中国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一、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建设需求
二、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总体设计
1、总体框架设计建议
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技术架构和功能应从软硬件参数、系统构建要求、系统功能的设计与应用等方面进行设计,本共识参考线下审方模式,提出了该审方系统内部配置的审方流程、审方规则的构建标准和审方系统的建设规范。
2、审核流程建议
图1互联网处方审核流程
3、处方审核结果反馈分级建议
表1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分级预警级别
三、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技术架构和功能
本部分包含了软硬件参数、系统构建要求、系统功能的设计与应用等内容。在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搭建和实施的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以本共识推荐内容为基础和参考,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最终确保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审方规则的设置
常见病、慢性病的治疗药物以常规用药为主,不得在互联网上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处方及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本章节中审方规则的设置主要围绕互联网流通药品的种类特点制订,从适应证、用法用量、重复用药、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禁忌证、疗程和药物过敏8个维度设置用药合理性评估规则。对于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等)的处方,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加强审核。
审方规则设置基于丰富的处方审核专业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药品说明书,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物管理局和日本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局等全球政府机构批准的药品说明书。
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
医学文献,包括系统评价/Meta分析、随机对照试验、非随机对照试验、队列研究和病例对照研究。检索范围应覆盖专业的数据库和指南网。
4.1适应症审核项
当前标准临床诊断编码在表达适应证方面并不完善,药品适应证难以和诊断相对应,所以需要在系统内增加每个药物对应的补充临床描述,以便于充分表达用药目的。设置适应证规则库的难点是如何把药品适应证转化为知识库中的标准临床诊断和补充临床描述。需注意同一通用名不同规格的产品,有时批准的适应证不同,建议根据具体药品匹配相应的适应证。
4.2用法用量审核项
4.2.1给药途径审核项
该项规则库设置为药品匹配知识库专业资料中的给药途径。该系统将处方与规则库中该药品匹配的给药途径进行比对:如一致则处方下行;若开具的给药途径属于规则库中禁止的,触发拦截;其余情况触发警示。
4.2.2单次剂量和单日剂量审核项
剂量规则的设置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质量、诊断、用药途径等信息,进行精细化设置。
4.2.3用药频次审核项
应根据年龄、体质量、诊断、用药途径等信息精细化设置该审核项规则库,包含常规频次、药品的给药频次上下限。药品说明书中频次可设置为该药品的常规用药频次。通过超说明书备案的频次可以设置为给药频次的上下限。
4.3重复用药审核项
该项规则库的设置包括重复药物和重复成分两种情况。
4.4相互作用审核项
该项规则库应包含西药与西药之间、中药与化学药品之间具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组合。根据相互作用结果的临床意义设置期望的、无关紧要的和有害的3项内容,并重点围绕引起有害后果的相互作用组合进行设置。
4.5特殊人群审核项
系统应建立针对儿童、妊娠、哺乳、老年人和肝肾功能异常等特殊人群的规则库。
4.5.1儿童用药审核规则设置
可根据年龄对该类人群进行分段设置,可分为新生儿、婴儿、儿童、青少年等,进而结合体质量、体表面积等进行精细化规则设置。该类人群的专科参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Pediatric&NeonatalDosageHandbook、《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2013版)》、BNFforChildren、NEOFAX等。
4.5.2妊娠哺乳期用药审核规则设置
应为妊娠期妇女设置准确识别该类人群的方法体系,如通过将审方系统接入处方开立系统,获取处方开立系统中医师填写的孕周信息;如果接触不到上述信息,可从诊断中识别"妊娠""孕×周""产前"等字段。建议在互联网医院患者个人信息端或医师工作站设置当前是否哺乳的选项,便于审方系统接入后识别。
4.5.3老年人用药审核规则设置
4.5.4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审核规则设置
4.5.5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审核规则设置
4.6禁忌证审核项
4.7疗程审核项
4.8过敏史审核项
药物过敏规则库设置涉及药品本身过敏、辅料过敏、交叉过敏等内容。系统获取患者过敏史信息和处方用药,与过敏史规则比对,如药品本身过敏、辅料过敏,则触发拦截;如有交叉过敏风险的药品,则予以提醒。
五、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质控及管理
5.1审方规则的维护和审方质量评价
5.1.1审方规则的日常维护:审方规则的日常维护:互联网审方平台应设规则维护专岗药师,定期根据平台处方用药实际情况及知识库迭代更新情况对审方规则库进行日常维护。
5.1.2审方规则的质量控制:审方规则库的准确和全面是保证审方质量的基础,基于临床需求与循证的审方规则库是在线审方工作的核心。如规则设置局限,不足以判断和识别某些不合理处方,则易造成假阴性问题。如规则设置过于宽泛,导致把某些合理处方误判为不合理处方,产生错误预警,则易造成假阳性问题。
5.1.3处方的质量控制:平台药事质控管理中心应参照线下处方审核制度,建立互联网处方的质量评价体系,每月定期对处方进行抽样点评,以处方点评合理率作为互联网医院处方的质量评价指标。将点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处方经复核后反馈给互联网医疗管理部门,定期将质控结果发送给医师和审方药师,促进互联网处方质量的提升。
5.1.4药师工作质量考核:互联网处方审核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每一位规则维护药师及处方审核药师开展系统维护规则及人工审核处方的数量、质量的考核。
5.2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运维管理
系统的维护和日常管理,一般可委托处方系统供应商全权负责,系统使用方则定期质控、抽检系统运维的工作日志。
5.3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
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规和条例等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和实施数据安全管理,保护用户(特别是患者)的信息和隐私,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安全性。
本共识结合目前互联网审方及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构建和应用现状,提出了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构建要素和审方规则设置要素的建议,希望有助于互联网医疗建立统一的审方标准,推进互联网审方标准的同质化,提高互联网医疗处方审核质量和水平。未来,随着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日益成熟,将形成更为健康、稳健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应以数字中国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互联网医疗智能辅助审方系统的构建与应用专家共识》专家组成员名单
共识编写组(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卜书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陈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高爱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过晓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金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金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李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刘红樱(智云健康科技集团)、刘玲(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刘正跃(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罗文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匡明(智云健康科技集团)、汤佳(智云健康科技集团)、王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杨全军(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袁茜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张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周海峰(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周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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