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律明确禁止的低价团,不能借着招“体验官”的名义秽土重生、卷土重来。
”
森凡旅游公司
旅行结束之后,“旅游体验官”是不可能入职的。就这样,这家公司以此为幌子,忽悠了一批又一批的应聘者来赚取“人头费”。这其实就是一个涂抹上“诗与远方”新油彩的低价旅游团的老套路。
因为不合理的低价团,本身就是违背市场规律的,也必然会发展通过软硬兼施,乃至使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迫旅客购物,严重危害旅游市场秩序甚至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国《旅游法》对此予以明令禁止:“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法律还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被法律明确禁止的低价团,不能借着招“体验官”的名义秽土重生、卷土重来,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还要看到,这种违法的低价团是打着招聘的幌子实施的,明明是旅游服务,却以应聘实行的方式实施,规避了法律,也隐藏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比如,这家森凡公司为了压缩成本,很多应聘者被安排进私家车前往旅游目的地,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必然造成各方扯皮:是工伤赔,还是按旅游伤害赔?
而且,森凡公司以欺骗手段赚“人头费”时,还盗用政府名义,谎称自己的业务是“文旅局委托的第三方宣传部门”,这是让政府为自己的灰色生意背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旅游体验官”这个给人无限的憧憬的岗位,已经被一些公司弄成了违法的低价旅游团的新马甲,成为赚取“人头费”、骗取地方政府旅游补贴的道具。对于这样的秽土重生,绝对不能姑息纵容,必须祭出重拳打击,从而打造清朗的招聘环境和旅游环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