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价[2021]253号文件江苏防范化解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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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防范化解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通知以苏建函价[2021]253号文件下发,该苏建函价[2021]253号文件提出了江苏防范化解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函价[2021]25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一、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签订合理的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风险分担原则。

二、对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条款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可约定以下内容: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监测,做好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增加材料价格信息发布频次,警示价格波动风险,引导工程建设各方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计价政策解释和争议调解服务。

(此件公开发布)

这些政府或协会发出的政策性文件是有时效性的,江苏的这份"苏建函价-2021-253号"文件于2021年5月28日发布,本站摘于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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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水利厅制度标准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及为稳定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降低承发包双方因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确保全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参照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对我省水利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的价差调整及价格风险控制,提出指导意见如下,请各有关单位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2/2/15/art_82246_10335132.html
2.苏建价200867号文:材料进行调差,哪些材料合并为一大类,计算占2023-10-23 09:30:44 | 江苏省 土建结算 | 2789查看 2回答 苏建价【2008】67号文:材料进行调差,哪些材料合并为一大类,计算占比?土建 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的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达到占比的进行调差。问:土建材料分大类比如1、钢筋+型钢+镀锌钢管;2、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各种砖;3、砂浆;4https://m.fwxgx.com/questions/3852555
3.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材料调差问题的研究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2NDY0NDA5OA==&mid=2247488461&idx=1&sn=81a64caa4150b47847330e6fb202db5d&chksm=ce676ea0f910e7b67a86df568c5cb3ef6ab8e4a36fe7d60955bcef8d929d154a87405b7f9efc&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