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涉县各医院工作需要与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现公开招聘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涉县医院、涉县中医院、涉县妇幼保健院、涉县第四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共36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不限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8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涉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信息表》;
9.考生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要求非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报考岗位要求持有的职业(执业)证类别与本人所学专业相符;
10.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1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编制内人员;
4.涉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5.涉县卫健系统内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可同时报考《涉县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医学类岗位,笔试同时进行,笔试成绩一考两用,面试分别举行。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7日内,到涉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医学类医生、医技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生、医技)
医学类护理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护理)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100分,低于10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及中国卫健委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五)面试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
5.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九)聘用
六、其他事项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