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五莲石材老板"耍无赖"四川单亲爸爸千里讨薪难
齐鲁网日照9月17日讯(本网记者)近日,网友马林在日照齐鲁网《阳光连线》栏目反映称:日照五莲亿胜(亿盛)石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没人管。据反映,五莲亿盛石业拖欠马林8.2万元工资,至今仍未支付。
9月9日,记者来到五莲县亿盛石材有限公司所在地:五莲县街头镇,并见到了马林以及石材公司总经理潘月超等人。
外出打工挣不到钱妻子抛下两岁女儿选择离婚
2014年3月,四川达州小伙马林来到五莲县亿盛石材有限公司负责“看大锯”的工作。根据签订的合同,公司在每月1号通过现金、银行卡等方式支付马兴林上月份的工资。“可是,到支付2014年6月份工资的时候,公司就只给我们工资条,之后的工资也一直欠着,就说暂时没钱。”
2015年4月14日,一直领不到工资的马林决定辞职。马林辞职时,潘月超的父亲潘维彬(音)将他的工资条都要过去,并给马林开了一张“欠条”。“当时潘维彬把我的工资条都要过去,我以为是要结算工资。可之后他给我打了一张白条,上面写着‘马林工资还有92000元,大写九万贰仟元整’等内容,还说让我先回去、工资随后就打给我。”
采访过程中,马林的朋友向记者透露:“马林有个两岁的女儿,他背井离乡、抛妻弃子出来打工,就是为了能给孩子挣点奶粉钱。老婆在家带孩子,孩子的奶粉钱都没往家里打过,因此夫妻便经常起争执。最终,今年7月份,马林的妻子跟他离了婚,留下一个两岁的女儿,由马林年过六旬的老父亲看管。”
双方争执大调解中心调解不成建议走法律程序
多次讨要工资未果的马林9月1日再次从四川来到石材厂。“先后到过街头镇派出所、街头镇劳动监察大队、街头石材管理委员会、五莲县劳动部门”,马林告诉记者,“但他们总是互相推诿并且态度恶劣。”
潘月超称:马林在工作期间损坏了700方石材和一副大锯。马林辞职时,潘月超的父亲潘维彬并不知道需要扣除此两项损失,“我一直没说不给他钱,先把帐算清楚了。”根据潘月超提供的数据:当时一方石板35元钱、一副大锯28000元,记者粗略估算了一下,马林需要支付5万元左右的损失。
对于潘月超的说法,马林不以为然:“损坏的石材在每天的出方单上都给我扣了,当时算的工资都是扣除损失之后的。再说,我当时只是弄坏了3张锯片、一副大锯是16片,他根本就是在耍无赖。”
最终,在调解中心的调解下,马林答应承担1万元钱的损失。但最终双方并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厉主任宣称:“协调协调不了,根据《人民调解法》,调解不成功建议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联系到日照市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了解该情况后,该局监察大队队长隋彬告诉记者:如果马林在这边投诉,人社局会对这件事情展开调查,如若事实清楚,人社局会下责令,若企业仍不发放员工工资,人社局将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之后马林仍需走法律途径。在有欠条的情况下,建议马林到法院起诉。
“横老板”:实在没钱你们可以拉石板顶账——“拿货顶钱”合法吗?
在调解过程中,潘月超提到:有钱给钱、没钱少付、再没钱可以拉货抵账。对此,马林不无担心地说:“现在市场不景气,我拉了货卖给谁,还不是砸手里了?”
此外,在采访过程中,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市场不景气,现在街头镇部分石材厂都用石材顶工资。拿实物抵顶工资,这种方式是否合法?记者通过翻阅201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发现,根据《劳动法》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实物抵顶工资,实属企业将经营风险转嫁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