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的承担方式,包括房屋交付前后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1)如果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一般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即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方承担。
2.对于买二手房后剩余的物业费是否应退还,如果买方在购房时支付了包括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在内的款项,而实际上这些物业费在房屋交付前应由卖方承担,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多支付的物业费。
但这一要求需基于双方的有效约定或法律规定,并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1.在二手房交易中,物业费的承担方式主要通过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来说,常见的约定方式包括: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方承担。
这样的约定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便于双方在实际操作中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当物业公司因业主欠费而提起诉讼时,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1.主动补交物业费:如果业主确实存在欠费情况,且有能力支付,可以主动补交物业费,并请求物业公司撤诉。这是解决纠纷最直接、最快捷的方式。
2.调解协商:在法院主持下,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调解协商。业主可以针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滞纳金或违约金过高等问题提出异议,并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协商的过程中,业主应充分收集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证明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或不足。
3.准备诉讼:如果调解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安排开庭。业主应充分准备证据材料,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缴纳记录、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证据等。
在庭审中,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其已尽到合同义务的证据。根据庭审情况,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业主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建议尽量通过调解渠道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