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离婚诉讼答辩状(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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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因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答辩人(被告):曾某某,女,出生于1x年1月2x日,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xx市红花岗区长征镇板山村水井组13号,农民。

被答辩人(原告):周某某,男,出生于1x年5月x日生,江苏省宜兴市人,住xx市杨巷镇西溪村潘家墩4x号,农民,水电工。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原告)周某某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原告)自主自愿结婚,双方之间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发生纠纷,夫妻感情产生隔陔,其责任完全属于被答辩人。

三、现被答辩人(原告)起诉离婚,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同时对共同生育的女儿的抚养问题一并予以审理。

1、子女抚养问题依法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审理。

离婚诉讼是复合之诉,既要审理婚姻关系问题,又要同时审理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本案被答辩人虽然仅仅只提出了离婚的诉讼请求,隐瞒了双方生育有子女的客观事实,但依照规定,在审理离婚诉讼的同时,必须对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予以审理。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生育了一个女孩并在养的事实。

3、答辩人请求判令女儿由答辩人抚养,随答辩人生活。

一方面,由于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嫌弃女儿。另一方面,由于女儿一直随答辩人一起生活,是答辩人单方在抚养。为了保持女儿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相对稳定和持续,有利于女儿今后的健康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女儿由答辩人抚养。

4、答辩人请求判令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女儿抚育费x23xx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规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对女儿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女儿出生四年多来,被答辩人从未履行过抚养教育的义务,其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应受到道德的遣责和法律的制裁。

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如果人民法院强行判决双方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规定,被答辩人必须支付女儿抚育费。

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x条规定:“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方式,该司法解释第x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期限,该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江苏省社平工资2x3x4元/年,折合22x1元/月(被答辩人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实际每月工资3x元以上),被答辩人应当支付女儿抚育费,按以上规定,应计算为:

13.5年(按4.5岁计)×2x3x4元/年(社平工资)×25%(规定比例标准)=x23.25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合法婚姻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发生纠纷的责任完全属于被答辩人,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如果人民法院硬性判决准予离婚,答辩人请求同时判令婚生女儿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女儿抚育费x23xx元。

宜兴市人民法院

附:

1、照片1:《(周佳)满1天照片》;

2、照片2:《(周佳)4岁照片》;

3、《生育证》;

4、户主曾德云(曾某某之父)户口本一册。内有曾德云、曾某某、x户籍登记。

上述证据证明系曾某某与周某某所生育。

答辩人:曾某某

李提起离婚诉讼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意见。答辩人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未达到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离婚。理由如下:

一、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未达到应该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

答辩人与被答辩均系再婚,20xx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xx年12月07日在xx省xx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答辩人带着与前夫生育的儿子到被答辩人家共同生活。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

结婚后,我们一起齐心协力地经营家庭,被答辩人的儿女各自在香格里拉务工生活,答辩人之子与答辩人及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两人经过充分考虑家庭的特殊性,商议生活的所有开支按aa制均摊,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工作、生活方式等都非常满意后,可以包容对方的家庭成员(包括接纳对方的孩子,而且被答辩人还亲口承诺要把房子和土地平分一半给答辩人的儿子,并将他视为己出),全部谈妥后方才登记结婚。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与答辩人相互不了解,仓促结婚,婚后感情不好是昧着良心杜撰的谎言,与事实不符。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被答辩人生病都是答辩人竭力照顾护理。为了让被答辩人劳动致富,答辩人出资26000.00元买了一辆哈飞路宝,后因被答辩人到中甸去开餐馆,为了支持被答辩人的事业,答辩人把哈飞路宝变卖投资给被答辩人去开餐馆。由于两人婚前相互了解,婚后两人感情基础牢固,夫妻感情较好,一直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相互不了解,仓促结婚”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是被答辩人昧着良心的谎话。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信仰,爱好,经济开支等发生问题的说法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是胡言乱语一派,是颠倒黑白的谎言,是对答辩人的诬告。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婚前就商议好经济aa制,包括家庭的所有开支,在几年的生活过程中从未为了经济开支发生过任何矛盾。因各自的生活圈子完全不同,工作场所不同,故双方同意互不干涉各自的生活方式,所以从未因什么信仰、爱好发生过任何口角。答辩人为了珍惜自己人生的第二次婚姻,不愿意让这个好不容易组建的家庭走到破碎,一直苦苦的维持着生活。

3、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从20xx年11月起双方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因为原告经常在中甸与家两点来往,属于正常生活规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20xx年2月份原告生病,在附属医院住院手术,都是被告和原告的儿女们一起竭力照顾护理康复的。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一直维持着和谐的夫妻生活。被答辩人所述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一直维持着和谐的夫妻生活,虽然结婚后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口角,但夫妻过日子,口角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不能因为生活中一两句的口角就离婚吧双方共同经营的家庭旅馆,是夫妻感情的真实见证,怎能说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呢

(四)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其部分亲戚的怂恿。

被答辩人被其侄儿杨和李唆使,因其侄儿杨和李家不具备停车条件,所以原被告离婚后他们可以买车而且停到原告家中,还可以拉游客到原告家住宿。由于被答辩人被杨和李唆使,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答辩人认为,这些亲戚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婚姻家庭而言,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完全可以通过协调和沟通进行解决,不必要走到离婚的地步。

二、双方均系再婚,对婚姻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应好好的珍惜这段感情,维系再次获得的婚姻。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辩人坚持离婚,其理由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所述的一些理由,只不过是被答辩人一方不负责任的托词。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其随意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形成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远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定情形。答辩人坚信,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赵

20xx年03月22日

答辩人:,女,年x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路新村幢室

答辩人就诉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

我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

二、女儿由抚养

我与的女儿由抚养,但是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有权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幼,之前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平米,市场价值万元,房屋归所有,应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万元。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在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20xx年xx月xx日

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就##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本案的法律事实,夫妻双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备《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理由是:

1.本案原告与答辩人于x年在深圳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纳了对方,x年农历正月十二,答辩人按照福建老家当地的习俗举办婚宴,将原告迎娶进门,x年4月5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前漫长的相识相爱过程,使得两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础,原告提出“双方未进行充分的了解就匆促结合,共同生活期间矛盾不断”不符合事实。

2.原告在诉状中提出“原、被告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加之被告脾气暴躁,对原告极不信任,经常无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渐淡薄,现已经到了无法共居的地步”,对此说法答辩人不同意。原告与答辩人觉得彼此合适才会结婚,双方婚后一直关系不错,x年8月儿子出生后,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令旁人羡慕。x年夫妻二人来到后,虽然由于生意上不太顺利,双方偶尔发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现象。

3.自从今年7月原告不顾答辩人的反对到酒店上班之后,开始与一些男性朋友聊天时语气暧昧,甚至夜未归宿(以前从未有过),面对答辩人的询问言辞闪烁。答辩人并非无端猜疑原告,原告为人单纯,现在的社会各种诱惑很多,答辩人对原告某些言行举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评,也完全是为了家庭幸福着想。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故意在语言上夸大了双方的分歧和矛盾,凭心而论,答辩人和原告一起走过8年,有苦有乐,互相扶持,感情一直都还不错,不应该随随便便就谈离婚。

4.原告起诉离婚后,答辩人曾几次去岳父岳母家看小孩,每次都会呆上两三个小时。因为原告上班的地方离答辩人住处很近,答辩人也常常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原告虽然有时态度恶劣,但有时态度也很好,并且曾说过即使离了婚以后还是可能复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起诉离婚,有明显的意气用事的成分,也与这两年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有一定的关系。虽然原告提出离婚,但双方远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不管是从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还是从爱护孩子的角度,答辩人都坚决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温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则》中有这样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与情节,驳回原告的起诉,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二、本着澄清事实的目的讲一下原告诉状中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儿子自出生以后并非一直随原告居住在外婆家。x年小孩出生后到x年回之前都是一家三口在一起,父子的感情至今一直很好。x年回后,原告执意要把孩子放在外婆家,答辩人一直是不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每月要去娘家8、9天,小孩周末不上课的时候就回父母的住处,来回跑很不方便,对小孩上学和门面生意都有影响。

3.答辩人夫妻共同债务共有28万元。答辩人夫妻在这几年做生意的过程中,陆续向银行和双方的亲戚朋友借了28万元用于周转,这些借款原告都知道,起诉后还一度承认过,只是鉴于亲友的关系,当时很多借款都没有写借条。包括原告起诉状中提到的10万元,有2万没有写借条,另外8万是在起诉前原告让答辩人补写的。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请,判决不准离婚。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黄,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

答辩请求:

一、请求驳回被答辩人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可,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工作关系相识,后经过相互了解,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基础,并于20xx年4月17日登记结婚。因为前一段婚姻答辩人遭受过感情的打击和痛苦,所以对这一段婚姻格外珍惜。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夫妻感情也是较为融洽的。

被答辩人所说“打骂”、“恶语相加”、“炒菜不放油”、“与前妻鬼混”等等陈述纯属子虚乌有。答辩人长期在外工作,生活紧张,偶尔与朋友应酬是有的。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夫妻间沟通往往存有障碍,常常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因此引发的争吵也在所难免。正如许多家庭一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同样也存在此类问题,双方偶尔是有争吵,但未达到感情破裂的地步。对于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答辩人希望能好好的协商解决,并不是一纸诉状就离婚。

二、离婚不符合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以来,答辩人一直忠实家庭,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任何情形。答辩人的工资卡、医保卡、身份证等证件都是交由被答辩人保管和支配,答辩人一心只想把日子过好,信任被答辩人。

xx市城xx人民法院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2号x幢2单元2层201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20xx号,建筑面积10x.26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xx3x.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x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大理市人民法院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x号x幢x单元x层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x0号,建筑面积108.26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就田某提出与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只是存在一些误会,不应当解除婚姻关系。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是大学同学,双方情投意合,相爱4年,大学毕业后,答辩人留在了,被答辩人回到了渭南,双方分居两地,但每星期双方都在一起,……

x年双方在结婚,婚后感情很好……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之间的小问题是被答辩人有了新的相好的。被答辩人在银行上班,因为银行要求每个职员要扩大自己的客户,被答辩人就与郭老板来往密切……

二、被答辩人在诉状中说答辩人跟一个医生刘某有不正当关系,这个不是事实……

三、被告十分痛爱儿子田某某,无论是平时生活上照看,还是给孩子看病,陪孩子出去玩等等,不存在孩子生病住院被告不管的情况。

四、答辩人不存在赌博的情况,答辩人与x年在某路上购买了某某茶楼,平时为了照顾生意,联络客人打牌,但是答辩人没有参与。

综上所述,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婚姻感情基础牢固,尤其是有了孩子让双方更珍惜这一段感情,现在由于一些小问题,使双方有了一些误会,望法院查明事实,帮助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解决问题,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不准离婚。

纳!

某某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月**日

答辩人:吴××,女,1x年1月2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被答辩人:李××,男,1x年1月2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我与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李××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李××抚养

同意女儿李×由李××抚养,但是李××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1xx元抚养费。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面积近平米,市场价值24万元,房屋归李××所有,由李××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12万元。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李××在建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李××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人民法院

x5年x月4日

答辩人:王,男,x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xx区路xx小区幢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xx年原告去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x年生育一子王,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王。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x区人民法院

x年xx月xx日

答辩人:,男,年x月x日生,汉族,省市人,现住市路x号x单元室。

答辩人:,女,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路新村幢xx室

我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我与女儿由抚养,但是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有权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幼,之前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xx元抚养费。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平米,市场价值xx万元,房屋归所有,应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xx万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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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必备)房屋赠与合同①甲、乙双方为母女关系,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并拥有所有权人权益的房屋赠与乙方个人;且甲方确认:本所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1997年,李A又将全部房屋(含南房)赠与给孙女李C,是在妻子病故后,家庭成员析产继承前的赠与。因李Ahttps://www.wenshubang.com/zengyuhetong/3748103.html
7.婚姻法复习资料(通用6篇)对此案,你认为(BCD)A、儿女两家平分,一家一间半 B、媳妇与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 C、孙女有代位继承9、李某要求离婚被法院驳回,与妻分居一年后又起诉离婚。法院应在调节无效的情况下,准予离婚。(√) (2)如法院叛离,财产应作如下处理:王红、李辉婚前共同出资的为结婚购置的结婚用品 为各自出自部分归https://www.360wenmi.com/f/file7c0hopk8.html
8.国内新闻新闻中心力拓案一审宣判 胡士泰获刑十年 (2010年3月30日 05:18) 贫家女孩遭不幸患上肾衰竭 六旬老夫妇欲献肾救孙女 (2010年3月30日 05:17) 焦作至新乡城际公交正式开通 发车间隔时间15分钟 (2010年3月30日 05:17) 超载货车满载200吨煤矸石 压断核载20吨的七里岗桥 (2010年3月30日 05:15) 为了地球的https://news.sina.com.cn/china/2010-3-30/
9.滚动新闻(20090205)中新网[健康] "120"司机拒载病人家属遭辞退 告医院要求被驳回 2-5 17:21 [文化] 曹禺获得《大公报》首届[报摘] 孙中山孙女轶事:祖母助改命运 苦于认祖归宗 2-5 16:28 [娱乐] 成龙开拍《大兵小将》 [汽车] 雷诺与福特商讨 欲出资6亿美元收购沃尔沃汽车 2-5 15:20 [文化] 梁金涉“江湖”缘于真比武https://www.chinanews.com/scroll-news/2009/0205/news.shtml
10.民事申诉材料范文(精选16篇)一、请求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撤消本案的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二、请求法院查清事实,判决被申诉人索要鱼粉滞纳金无理,不予支持。 此致 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1.购销鱼粉合同复印件1份。 2.一、二审判决书复印件各1份。 3.___市___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1份。 篇2:民事申诉书 请求事项https://www.gerenjianli.cn/fwdq/shiyongwen/10709464.html
11.婚姻家庭案例分析题及解答1.是夏某个人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夏与岳在买房时对三间平房作了明确约定,并订立了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夏某所有,故三间平房应是夏某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https://www.yjbys.com/edu/hunyinjiating/40313.html
12.侯**不服清丰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处理一案1987年原告祖母病故,1988年原告翻建该宅基上的房屋,侯**也帮忙找施工队操办建房子的事儿。1997年1月20日侯**诉原告侯**侵权清丰县人民法院驳回其起诉,侯**上诉后发回重审,清**法院作出(1998)清民初字第550号民事裁定再次驳回起诉。第三人仍不服提起上诉。濮阳市中级人法院仍发还重审。重审后清丰县人民法院https://www.findlaw.cn/wenshu/a_3659655.html
13.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1个相关法律问题裁判意见汇总!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视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视为等额享有。https://www.beishe.com/news/30872.html
14.#抚养孙女8年祖父母索要88万带娃费被驳回#来自青晨视频#抚养孙女8年祖父母索要88万带娃费被驳回#【抚养孙女8年,祖父母索要88万带娃费,法院驳回:基于亲情、习俗自愿帮助,不足以产生民事法律后果】3月7日据上海高院:2008年,滕乙与前妻协议离婚,抚养女儿滕丙。2014年,滕乙与冯某再婚,2018年生育小女儿滕丁。2014年至2022年,大孙女滕丙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小孙女滕丁https://weibo.com/6174413689/O41R7l3q8
15.夫妻离婚房产留给儿子要怎么办?《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有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的权利,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老人在儿子结婚之后,如果出资给儿子买房,那原则上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不过,要是在结婚之前出资购买或者虽然是在结婚之后出资购买,但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儿子https://mip.64365.com/zs/938038.aspx
16.父母意外身亡,一岁幼童竟成被告!上百万债务到底该由谁来偿还?判决书这样写道:法律意义上,父母没有义务出资给子女买房,因为子女成家立业生子之时已经不属于父母履行抚养义务阶段,恰恰相反,此时的子女应当向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而以近段时间的房价而言,父母在子女购房时的资助往往都是几十万元,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的心血,在本案中原告毛某更是通过先行向银行贷款取得绝大部分款项后再https://www.fabao365.com/minjianjiedai/183473/
17.经典的民事纠纷答辩状范文(精选12篇)一、首先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 本案原告应为编号为___《全国货物运输协议书》上甲方代表处所签的一份货物运输中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跟常___无关,因此常___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对答辩人提出任何诉求。因本案原告不适格,请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二、本案中诉求案由为https://www.cnfla.com/dabianzhuang/146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