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选择不请律师自行参与诉讼时,首要的是了解司法审理程序并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不请律师并不代表无法获得公正的审判,案件的处理并非必须依赖律师,原告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聘请律师。
在开庭不请律师的情况下,原告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2.在开庭时,原告应严格遵守开庭纪律。例如,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未经法官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或走动。
1.庭前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原告应检查诉讼参加人的出庭情况,核对身份,并核实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2.原告应了解并遵守法庭规则和纪律,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在法官入庭后,原告应配合法官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并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庭审活动。
3.原告在开庭前还应准备好证据清单,明确证据的内容、目的以及证明的事实。
(2)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应听从法官的安排,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系列的活动,切勿盲目处理。
在不请律师的情况下,原告需要自行准备证据和观点。
2.原告应根据自己的案情和诉讼请求,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法律依据。在陈述观点和法律依据时,原告应注意逻辑清晰、条理分明,以便让法官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主张。
(1)原告应了解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并在庭审过程中遵守这些要求。
(2)原告还应注意庭审技巧的运用,如与法官的眼神交流、避免与对方当事人发生争执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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