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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城保科负责人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学校长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等方面提供帮助;医保所工作人员私自截留侵吞村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其中,套取就业补贴案例引发热议。(12月12日《工人日报》)
就业补贴,全称为“就业社保补助”,是国家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该政策通过对灵活就业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人员给予补贴,减轻其经济负担,提高就业积极性,帮助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实现就业,进而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然而,这一好政策却被个别腐败分子利用,成了他们眼中的“肥肉”。最高法公布的这起“套取就业补贴”典型案例显示,从2020年10月到2022年6月,被告人惠某强利用担任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保科负责人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共计153万余元。
153万元,相较于一些重大案件,无疑是“小数目”。然而,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其涉及的领域特殊。这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对于就业困难的人员而言,这笔补贴意义重大。它就像一颗救命的“馒头”,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体来说,补贴关乎生存,而对于那些拥有更多资源的人来说,这笔钱则显得微不足道。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就业补贴”,堪称“罪孽深重”。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业领域的腐败犯罪,不仅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还直接损害了民众的合法权益。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来说,就业补贴是其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之一。而人社局城保科负责人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补贴,非法占用了原本用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资金,剥夺了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的公平机会。